积极推行“三节点”提醒制 确保公诉工作规范无瑕疵

江苏如东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张廷勇)为积极适应司法体制要求,规范案件办理,筑牢质量监督防线,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三节点”提醒制,切实将办案规范落实到位,确保公诉工作规范无瑕疵。

  “三节点”提醒制紧紧围绕公诉案件办理的时间、事项、流程三个关键节点,落实时间节点重点提醒、事项节点全面提醒、流程节点特别提醒。一是针对时间节点进行重点提醒,确保公诉案件办理高效及时不拖延。对危险驾驶类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进行重点提醒,提高此类案件审结率;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进行跟踪提醒,通过预先告知、预警通知等形式进行提醒,防止超期侦查、超期送达等问题的发生;对法律文书的公开进行实时提醒,对判决书、不起诉决定书等制作专门台账,在判决生效后即按照1日提醒、5日提醒、7日提醒的方式,及时对公开文书进行全程跟踪,保障办案规范。二是围绕事项节点进行全面提醒,确保公诉案件办理规范到位无偏差。对权利义务告知事项进行全面提醒,将权利义务告知对象具体细化,结合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提醒;对延长、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等告知书回执进行全面提醒,对延长审限、退查重报案件进行备案,及时提醒承办人对送达对象进行细致排查和确认、生成告知文书,做好与办公室负责信件收发人员的联系,做好邮寄回执的整理;对涉案款物处理进行全面提醒,在案件受理时对涉案财物进行统计,在案件起诉、判决后,由内勤将需要处理的涉案财物即时通知各承办人,提醒其及时办理处理手续。三是结合流程节点进行特别提醒,确保公诉案件办理质量效果双提升。结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节点填录要求进行特别提醒,结合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以及省市院通报的问题,完善每一流程节点需要填录的事项,详细梳理填报重点内容建立特别台账,对照台账进行逐项提醒,并于每月月底进行复核,确保报表内容事项应填尽填、应报尽报;结合案件讨论节点进行特别提醒,将所有受理案件的讨论时间节点进行汇总排列和特别标注,制作专门电子提醒表格分发至各承办人电脑桌面,进行适时提醒;结合监督事项进行特别提醒。在纠违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要求承办人及时提醒,全程跟踪、密切关注被监督部门的答复反馈和后续整改落实等情况,确保监督效果;在拟提出抗诉前,做到提前汇报、全面沟通。

  据了解,“三节点”提醒制建立以来,如东县检察院积极推行、全面落实,通过内在提示和外在警示的有机结合,有效促进了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实现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