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法学专家受聘担任上海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829日,上海市委政法委召开法律顾问聘任座谈会,聘请8名法学专家担任上海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为受聘的法律顾问颁发证书。

  这8名法学专家分别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杨力,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陈柳裕,上海市委党校教授陈保中,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胡玉鸿,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郭志远,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潘牧天。

    据上海市法学会有关人士介绍,根据中央、市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精神,上海市委政法委制定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细则(试行)》,经遴选推荐,并征求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决定聘请这8名法学专家担任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聘用期三年。

    陈寅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法委不管是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还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法工作方面,都应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作用,上海市委政法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需求,主动邀请法律顾问一起参与重大活动、重要文件和事项的决策、监督和评估等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提高依法履职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