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小说中法治思维与传统道德的矛盾冲突
矛盾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法治思维与传统观念(世俗)、伦理道德等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公安小说中的人民警察同样面临着这方面的矛盾冲突。窃以为,公安小说中的矛盾冲突在于:人民警察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公安事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即以法治思维行事;另一方面则是来自亲情、爱情、友情之类的伦理道德及传统观念的牵扯。现以胡雪梅的中篇小说《花朵》(《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11年第11期)、劳美的中篇小说《笔录》(《广西文学》2007年10期)和何顿的中篇小说《青山绿水》(《花城》2012年第4期)为例说明之。
《花朵》以电视新闻记者吴媚的口吻来讲故事。她在新购的摄像机里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凶手正举刀追杀一个人,在场的、穿着警服的、消瘦的民警并没制止,反而躲到肉案板下面的狗洞里。在这关键时刻,倒是一个肥胖的妇女高喊“住手”。凶手一愣的瞬间,被追赶的那个人趁机跑掉了。凶手调头挥刀向躲在肉案板下面的那个警察砍去,结果是见义勇为的妇女为警察挡刀而牺牲。
吴媚对这个胆小、懦弱的警察非常不理解,认为他不作为,不配为警。随着情节的推进,方知这个名叫刘秋生的警察也有光辉、伟岸的一面。
毋庸置疑,《花朵》中的大契约是身为人民警察的刘秋生必须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可是在危难险重之时,他却没有履行大契约,原来他是被小契约束缚住了。因为他时时牵挂着女儿的病情。女儿身患白血病,来日不多。他如果与歹徒搏斗,先女儿而去,谁来照顾女儿,谁来给女儿输血呢?
警察刘秋生处于大契约与小契约之间的冲突是以记者吴媚这个旁观者来书写的,视角在某种程度上受限,而劳美《笔录》的视角则属全知全能,甚至主人公刑警队长新好的内心冲突都在撑控之中。
新好在家庭破裂后,依然一心扑在案子上。他在饭后散步时,破获了一起强暴未遂案,作案者是美女刘蓓的弟弟。经过审讯,一起陈年积案也带破了。公安局局长给新好派活,要求他把自己的先进事迹整理出来,并在全市巡回演讲。
正当新好准备向局长提交事迹材料时,局长问他那个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紧接着,刘蓓请他吃饭。彼时,新好同样面临矛盾冲突。大契约是按法治思维办案,严格执法。小契约则是来自领导的暗示和美女请吃等世俗人情的压力。
面对各方压力和说情,新好曾一度迷失,譬如把检察院、法院的朋友约到一起喝酒商讨对策,共同想办法如何才能让刘蓓弟弟减轻处罚——免死。不用说,酒桌上小契约占了上风,犹如《水浒传》中的哥儿们义气。大契约被弃置一旁。酒后,新好多次问自己,“我现在还是好警察好男人吗?”真实地道出了新好“受难的灵魂”(胡风语)。由是观之,大小契约的矛盾冲突在文本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花朵》中的刘秋生面对大契约时,因儿女情长这一小契约所羁绊;《笔录》中的新好面对大契约时,却为人际关系这一小契约所困扰,而何顿的《青山绿水》中的人民警察黄志面临大小契约冲突时,内心斗争更加激烈。
黄志的叔叔在宾馆当场捉奸,杀死情敌之后,又步步紧逼嫂嫂,欲置嫂嫂于死地。他在数次警告叔叔放下凶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不开枪。黄志大义灭亲,也是大契约使然,彰显的是“忠诚”(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之一)意识;小契约则是亲情和恩情,毕竟叔叔有恩于自己。他从小家境贫寒,父亲早逝,得益于叔叔的慷慨解囊,他才顺利地完成学业,并成为一名警察。
《青山绿水》与《花朵》《笔录》相较,情节更加复杂,以上所及只是一条线索,即黄志与叔叔的矛盾,还有一条是黄志与风尘女杨小玉的情感纠葛。清纯、可爱的杨小玉善待黄志的母亲和智障弟弟毛坨。如果按理性逻辑向前推进,杨小玉和黄志应该生活很幸福。可是,当黄志的大学同学向他道出了杨小玉曾经有过做小姐的经历之后,他们的生活就亮起了红灯,最终还是离婚了,但婚姻解除并没从根本上解除黄志的精神苦闷,反而使他陷得更深,且难以自拔。特别是他身处僻远的驼峰山派出所时,越发思念杨小玉,忏悔之情与思念之情相交织,再加之对叔叔的愧疚心理,自然造成了沉重的“精神上的积压”(胡风语)。
总而言之,《花朵》《笔录》和《青山绿水》三篇公安小说中的大小契约发生冲突时,警察刘秋生、新好和黄志都经历过痛苦的心灵煎熬,都面临着法治思维与传统观念(世俗)之间的较量。冲突过程中,警察的崇高、伟岸与人性的自私、人格的渺小此消彼长,但最终警察还是坚守住了法律底线,即以大丈夫姿态处世,论是非、辨美丑、懂善恶,也就是说警察形象并没有被解构,主要还是因为法治思维占了上风,无怪乎法国罗曼·曼兰说:“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