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司改”加速深层次制度变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
□本社记者 汤瑜
目前,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各地司法机关推动改革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构建全流程监控考核体系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实践,围绕“人怎么管”“案怎么办”“领导怎么当”等三个方面,构建动态化全流程监控考核体系。
按照往常工作习惯,检察官杨文艳每天早上都会打开“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监控考核系统”,查看自己当天的考核排名,该系统将“以案为单位”转变为“以人为单位”的监督考核方式,做到工作质效一目了然、审核审批清晰留痕、考核排名公开透明。
检察官不仅可以看到自己加分扣分的详细情况,也可以看到其他检察官的得分情况。依托对检察官的监督考核得分实时更新,自动生成考核总分、序列排位和考核档次。
“管住人”只是第一位,从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来说,关键是要“管住案子”,建立一套既不干扰办案,又能全程全域管理的静默化监管模式。
“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监控考核系统”将最高检规定的11项重点监控内容细化为包括对办案期限是否超期、重大涉检信访评估、法律文书制作使用规范等112项进行全面监控。客观监督检察官在办理每个案件过程中存在的案件质量和程序瑕疵问题。
2017年9月26日,虞骐等24人涉嫌“套路贷”一案,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通过“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监控考核系统”,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孙静认为根据现有证据,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而且案件属于新类型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检察长带领湛英杰等两名检察官临时组成检察官办公室亲自办理。
湛英杰表示,这个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办理,从不能定罪,到以多罪名全案定罪起诉并获判,让他受益匪浅。
“我们基层院的监督管理方式正发生根本性变革。作为入额院领导,我感到自己已从一个行政式的业务领导,转变为亲历式的业务监管者。”孙静说。
除了检察系统,公安系统也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努力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全过程。推动加快《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看守所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 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推出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为基层一线民警依法履职提供支撑。
此外,为推动受立案、“两统一”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已出台实施意见,19个省级公安机关就刑事案件统一出口与检察机关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受立案监督管理机构。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取保候审制度,推动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推进执法责任制,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
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全国法院新收案件每年递增10%以上,“案多人少”成为各级法院普遍面临的突出矛盾。
河南登封法院也曾受困于日渐繁重的办案压力,但在2017年,收案量连年攀升后开始下降,今年上半年同比减少10%左右。
受案拐点的出现源于登封法院近两年来推进的一整套诉讼制度改革。改革的第一步是充分发挥法官、法官助理在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的法律指导作用,在立案前通过指导调解,化解大部分矛盾纠纷。
“这个事本来想打官司,没想到在家门口把事说成了。”不久前,在登封市卢西村的一起纠纷调解现场,两名村民因邻里关系发生纠纷,民调员李保安调解不成,打电话向法官吴莹求助。
吴莹随即指派法官助理冯凌霄到现场指导调解:“现在方便得很,视频一打开,跟法官到现场一个样。”
登封法院在多元化调解改革实践中,规划了三级网格纠纷化解体系。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乡镇设立调解分中心,村、社区设立调解工作站,第一道调解机制由民调员单独进行调解,遇到调不成、难化解的情况,启动第二道机制,法官或法官助理通过手机远程视频,进行指导,对位帮助。
2017年以来,8000多起纠纷通过调解机制得以有效化解。对调解中心化解不了、当事人坚持到法院起诉的家事、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等五类案件,登封法院探索设立前置程序,调解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如果问题依然无法解决,登封法院赋予了当事人选择速裁或普通程序的权利。
怎样提高当事人选择适用速裁的积极性?登封法院在案件受理费预收时减半,老百姓直接得到实惠。同时尝试简化庭审程序,简化文书,做到裁判文书立等可取。
如果说登封法院解决的是传统案件的增量冋题,杭州互联网法院就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势、应对新类型案件猛增态势的一项制度创新。
涉网案件区别于传统案件,通常具有当事人分布跨地域、行为虚拟化、交流在线即时化、证据电子化等新要素。如果按照传统审判模式进行诉讼,会出现成本高、流程长、难度大等弊端。
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后,推出了功能全面的网上诉讼平台,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等诉讼各环节全程网络化,实现了诉讼流程从“线下”到“线上”转变,诉讼证据从当事人自行收集向电子证据平台“一键式引入”转变,类案处理从“碎片化”向“结构化”转变,实现了审判模式的革命性变革。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介绍说,互联网法院的意义并不是简单地将法院审判职能从“线下”搬到“线上”,而在于以互联网方式和思维,探索涉互联网案件诉讼和裁判新规则,推进网络空间依法治理,让互联网审判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筑起防范冤假错案制度堤坝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一方面大力纠正历史形成的冤假错案,另一方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筑起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堤坝。
2018年4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法制科接到一起侦查部门流转过来的案卷,犯罪嫌疑人孙红,在公安机关对上海某宾馆套房例行检查时被抓获,现场起获疑似冰毒10包。然而,办案侦查员在送检时未对10包疑似毒品分别封存并编号送检,导致鉴定人员在检验时,将10包疑似毒品混合后一起称重并检测。
“以前不注意这些小问题,觉得10小包就是在你身上搜到的,合并在一起有什么关系,事实上关系很大。”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范宏飞表示,由于作为物证的10包毒品,已经混合为一包,证据原始状态已经消灭,最终导致嫌疑人非法持有毒品的证据不足被释放。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例并不鲜见。一些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但又伴随各种证据问题的案件,让执法部门陷于定、放两难的尴尬境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重点是严格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加强审判活动的实质性审查把关作用。
一起类似的案件,结果却截然不同。2018年5月4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天平路派出所民警吴佳炜和同事在某宾馆房间内,现场抓获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吴佳炜从警不足三年,对于这样的毒品交易案,他是第一次独自处理。
到达现场后,吴佳炜打开手机,手机里装有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APP,里面内嵌着在上海常见高发的24个罪名的详尽证据标准,点开证据指引页面,选择毒品交易类别,里面详细列出了毒品交易罪的证据标准,共需要找到6个证据链条,11个查证事实环节,52个相关证据材料。
APP内置的证据标准,是上海市公检法办案人员遵守并执行的《上海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规则》。这一规则聚焦常见、多发、重大、新类型等案件,参考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及各地审判经验中的证据规范,对《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八类证据,详细规定了收集程序、规格标准、审查判断要点,内容要素和不可采情形。
“大家有了统一的标准,这会对我们将来的办案产生积极的影响,能够避免公检法之间因为认识不统一而产生的矛盾。”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世亮说。
有数据显示,在上海公检法司统一办案平台嵌入统一适用的证据规则标准后,法院审理时间减少了约30%—50%,审理质量大幅提高。
目前,浙江、安徽、江苏、河北等地已将证据标准规则嵌入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平台中,真正实现了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筑牢了公平正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