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娱乐法课程的“七巧板”组合

  该书对娱乐行业法律规范作出了较为系统、新近的“文献梳理”,创造性地提出了娱乐法的概念和体系,并明确提出娱乐法律师应重视“法商结合”,行文直白、通俗易懂。

 

“娱乐法守夜人”新著《娱乐江湖:娱乐法的圈地运动》

 

  “这是一本更加注重行业分析和融入的娱乐法书籍。”20187月,具备律师执业、演出经纪人等资格的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振武,在2015年出版《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一书后,又出版了新书《娱乐江湖:娱乐法的圈地运动》。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李丹林说,读完该书有“惊艳”之感。它对娱乐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列举、分析、建议,对从业者的细心提示与劝告,可谓针针见血、火花四溅;对娱乐涉行业的发展、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的观察、研究和意见,也很有见地。

  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杨吉说,该书的价值主要在于就娱乐行业法律规范作出了较为系统、新近的“文献梳理”,并巧妙地用“圈”字,把娱乐法涉及的文化艺术领域的法律规范集合在了一起。全书行文直白、通俗易懂,不失一定专业性的同时,适合大众阅读。

     

“娱乐法守夜人”背后

  

  李振武称自己是“娱乐法守夜人”。2008年,由于工作原因,他开始关注与传媒有关的法律,比如阅读美国著名传媒法学者彭伯教授的《大众传媒法》等著作。2009年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媒体公司工作期间,他又大量接触了音频节目版权等,由此便“一发不可收”。

  这种文化自觉,让李振武与娱乐法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院工作6年间,李振武积极收集与娱乐法相关的司法裁判案件,与承办法官探讨娱乐法案件司法裁判规律,遂在2015年出版了国内首本由审判法官撰写的娱乐法著作——《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

  出版《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一书后,与李振武交流、探讨相关问题的人越来越多。他渐渐发现,近年来,“关心娱乐法、撰写娱乐法书籍的人越来越多,各种有关娱乐法方面的培训、讲座、分享沙龙也越来越多”,遂对娱乐法的思考亦越来越多。

  近两年,李振武职业生涯发生转变。从法院到企业,从民事案件的审判法官到娱乐行业的法务和律师,李振武发现,虽然《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一书,梳理了我国娱乐法的司法判例及相关热门话题,但它过于专业化,且对行业的分析和融入相对欠缺。

  同时,由于职业身份的转变,李振武看问题的视角发生了众多变化,网络直播、电子竞技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使得娱乐业法律规制方面产生了众多新问题。“更重要的是,这几年在‘星娱乐法’公众号上撰写的文章,达到了一定量的积累。”李振武萌生了出第二本书的想法。

  “这本书一半内容在‘星娱乐法’公众号上发表过。”李振武说,《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一书出版后,有许多圈内圈外的人开始在知乎、微信公众号(星娱乐法)、微博(@娱乐法李振武)上,向他咨询问题。他常常将这些问题收集、整理起来,写成文章刊发在“星娱乐法”公众号上。

  但这本书不是“星娱乐法”公众号上文章的普通汇编。李振武说,成书时,这些文章的标题几乎都做了改动,文字重新做了润色,涉及明星的名字做了隐名处理,部分文章的观点在对应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情况下做了增补。

  李振武说,《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收录的案例,不全是自己办理的案件,但这本书收录的案例全是自己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当然,也有自己自由表达的观点,更有文采,更温暖,不像法条那样冰冷”。同时,他还参与了图书内容体系编排、设计、封面拍摄等。

  该书编辑推荐说,它“揭秘娱乐江湖的快意恩仇”“评点娱乐圈热搜头条事件”。作者用幽默的语言将娱乐法呈献给了读者,以广博的社会阅历和法律经验描绘出了娱乐法的功能。

  李振武说,在这本书中,他试着创造性地提出了娱乐法的概念和体系,并明确提出娱乐法律师应重视“法商结合”,不仅要懂法律,还要融入这个圈子,了解这个行业的规则。

     

首提娱乐法概念和体系

  

  在李振武看来,该书与其他同类书籍的最大区别在于“读者读完这本书,会对娱乐法有一个体系的建构”。在书中,他试着对娱乐法的概念、体系,进行了界定和阐释。

  李振武说,尽管他对娱乐法概念的界定可能尚存不足,但他愿意做第一个靶子,接受行内人士的质疑和批评,“因为总要有这样一个人,才能让娱乐法的理论研究进入正轨。”

  杨吉认为,该书创新性地提出从权益维度将“娱乐法”体系划分为娱乐财产权、娱乐人格权、娱乐合同权益、娱乐资本权益四个方面,再配套以导论、权益实现模式和域外娱乐法实务三块内容,构成了李氏的中国娱乐法课程的“七巧板”组合。

  该书编辑推荐说,它完成了娱乐法律的完美跨界。李丹林说,该书是作者基于深入娱乐行业内部的全方位观察,结合自身作为法官、律师、法务的丰富实践而总结的娱乐法经验。虽作者声称它“并不打算替代专门的法律咨询”,但通读该书可以预见和避免法律隐患。

  该书共分为8章。第一章,重点介绍了娱乐行业不为人知的秘密,如艺人签合同,新人没有话语权,“合同里经纪公司的义务才三行,而你(艺人)的义务可能有三页纸”等;第二章“初识娱乐法”,重点介绍了目前娱乐法行业现状,包括好莱坞的娱乐法情况,以及法律人如何与大牌明星相处等;第三章至第六章,重点介绍了娱乐财产权、娱乐人格权、娱乐合同权益、娱乐资本权益等;第七章,对娱乐法的理论研究、演艺经纪合同、网络游戏、主播、直播以及电子竞技行业现状等重点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第八章重点收录了作者在公众号上就热点事件进行的评论。

  李振武说,他希望该书能成为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辅助读本,甚至能按照该书的体例进行教学,以使得娱乐法的教学工作系统化、可复制。普通读者,可以先看本书的自序、后记部分,了解他写这本书的初衷、用途,然后再看第一章、第八章;法律人,可以先看第七章,它有数据详实的分析,然后再看二三四五六章。

  为何要从娱乐人格权、娱乐财产权、娱乐合同权益、娱乐资本权益四个方面阐释娱乐法?李振武说,它和《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一书有关。在这本书中,他按照案件审理思路,将娱乐法分为名誉权、肖像权、与娱乐有关的合同权益、著作权等。

  李振武说,在《娱乐江湖:娱乐法的圈地运动》中,他吸收、借鉴了《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的分类办法,将名誉权、肖像权等合并为人格权;将商标、著作权等合并为财产权;再根据具体实务中大家接触的最多门类,分为娱乐合同权益、娱乐资本权益。

  “这绝不是一本只有法律人可以看的书。”李振武说,该书从他接触传媒行业开始酝酿,历经一年半时间集中创作而成。“这是一本法律与行业深度结合、创造性提出娱乐法概念和体系的书。”在书中,他还向读者推荐了涉及娱乐法方面的理论著作、高校、培训机构等。

  杨吉说,近些年李振武工作在一线,实务、教学两不误,并长于演艺经纪的法律服务。在该书中,读者可以看到许多娱乐业实践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示,如艺人经纪合约签署、音乐作品授权管理、电子竞技合规审查、直播行业政策监管、影视项目运作模式等。它将为今后娱乐法学的研究、体系的架构、教学的展开提供一种可供讨论的方向与方案。

  李丹林说,虽然这不是一部单纯的、体系完整的专业著作,但无论对于娱乐法学的研究,还是对于引导青年学生入门娱乐法,它都将为大家提供非常好的思考和教学路径。

  音乐人邵夷贝说,该书通过案例来讲故事,用故事普及知识,让没有表情的知识生动了起来。“它将帮我们打开娱乐法世界神秘的大门,让真正有价值的内容进入大家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