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彦东:爱心法官 单身爸爸

    通过帮助小欣,许彦东受到启发,他和同事们开始和慈善机构协商,能否在司法救助之外进行一些尝试,通过社会力量,让更多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及时得到救助。

  

  75日上午,北京密云法院执行局长张如林与密云区玖爱救助协会副会长曹双全签订第三方执行救助机制合作协议。

  密云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周凤兴表示,该院每年有25%以上的案件属于执行不能案件,在通过司法救助对“执行不能”案件申请执行人加以帮扶的基础上,充分拓宽社会救助渠道,积极引入第三方救助机构,建立财政拨款、社会慈善资金互助互补的联动救助机制,形成多元化执行救助模式。

  不为人知的是,推动多元化执行救助模式形成的,是密云法院执行局一名普通的法官助理许彦东,这背后还有一个感人至深的“许大大”救助“丫头”的故事。

默默资助困难家庭3

  今年43岁的许彦东,是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法官助理。自1995年高中毕业进入密云法院工作,期间担任过书记员、民庭法官,后在执行局工作,至今已经23年,曾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不过,令许彦东的“事迹”在院里广泛传开,还得从2018年农历新年说起。

  大年二十九那天,许彦东买了一些新衣服和书本随手放在办公桌旁边,打算下班后给“丫头”小欣(化名)送去。

  同事们好奇,纷纷猜测,“这还未成家没有孩子的许法官哪来的闺女?”

  许彦东还没来得及解释就接到院领导指示,开车赶往青岛处理案件,次日返回时接到院领导电话,“你的事我听说了,过完年谈谈。”

  许彦东纳闷,“我有啥事?”后来跟同事打听才知道,原来知情的一个同事给大家解惑了——许彦东因发放案款结识了小欣一家,已经默默资助贫困小女孩3年。

  今年,许彦东口中的“丫头”小欣已经12岁了。在她出生不到100天的时候,小欣的妈妈就因嫌弃家庭贫困离家出走。出生至今,小欣从没见过自己的妈妈。

  天有不测风云,201474日,小欣的爸爸屈某骑自行车在密云县穆家峪镇新农村灯岗,与刘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不满6岁的小欣只能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最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屈某与司机负同等责任。法院判决赔偿车辆投保公司赔偿小欣11万余元。

  案件转入到执行阶段,在保险公司和车主的赔偿款到位后,许彦东通知屈某家属来领赔偿款,令他意外的是,屈某父母带着一个小姑娘一起来。

  “像个小豆芽菜,小脸蜡黄,头发毛燥结绺。”许彦东注意到这个小姑娘和别的孩子不太一样。

  跟她奶奶打听才知道,他们家在河北,后来其父在密云打工,河北老家的房子被人烧了,现租住在密云巨各庄村,小欣父亲去世后,一家人的月收入只有爷爷打零工赚的900块钱,生活捉襟见肘。

  第二次发放剩余案款时,小姑娘又和爷爷奶奶一起来了。许彦东觉得不对劲,八九岁的孩子怎么不上学?

  原来,小欣的户口随母亲落在北京市延庆区,但其母亲长期下落不明,无法随母亲一起在延庆读书,导致小欣到了上学年龄却无学可上。

  眼前这个腼腆又懂事的孩子让许彦东心里那根弦一下子就被触动了,“怎么也要帮一把。”他跟在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工作的同学打听借读所需的手续,了解清楚后,随即联系小欣奶奶,让他们抓紧办理,争取让孩子早日上学。

  小欣第一天上学,许彦东特地来到学校,交代老师和校长,所需一切费用均通知他,由他为孩子垫付,以免增加一家人的家庭负担。

联系互助机构资助

  然而,常年从事案件执行工作的许彦东深知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后来,他从同事那里听说了密云玖爱互助机构,他们专门致力于救助贫困儿童,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和同事一起拜访了该机构负责人。

  该机构负责人听闻此事,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愿意资助小欣。并且当即就和许彦东一起去小欣家家访。

  “真是家徒四壁,租的一间屋子,两张床中间拉个帘子,中间放个破沙发。还有一张学校提供的小课桌。”许彦东发现,房子里连个洗澡的地方都没有。

  这之后,许彦东几乎每周末带小欣到密云县城自己家,家里亲戚都以为他认了一个干闺女,许彦东家人也都特别喜欢小欣,经常带她“改善生活”。

  2017年年初的一个周末,像往常一样,许彦东接了小欣,许妈妈带小欣去洗浴中心洗澡,洗完澡,差不多中午时分,许彦东问小欣想吃什么,小欣说想吃肯德基。

  一家人去了肯德基,许彦东点了几份套餐,小欣吃自己那份时,只吃了3根薯条,就把剩下的餐包好,说自己吃饱了。

  许彦东突然明白了,这是小欣给爷爷奶奶留的。坐在一旁的许妈妈眼圈都红了,直感叹这孩子太懂事了,劝小欣放心吃,“爷爷奶奶的那份许大大再去买。”

  吃完饭,许彦东又点了5份套餐送小欣回家,小欣自己拎着,还没进屋就张罗爷爷奶奶吃饭。

  令许彦东欣慰的是,小欣不仅懂事,而且学习成绩优异。尽管上学时已经9岁了,但小欣珍惜学习机会,格外努力,成绩始终名列前茅,现在还是班长。每次考试完小欣都给许彦东打电话报告成绩,“有一次一门功课考了97分,哭了一宿也不敢打电话,说自己马虎了,有3道题没看到。”

  许彦东安慰她,“你只要努力学习了,不要有心理负担,该打电话还打电话,考及格我就很高兴了。”

  现在每个月,密云玖爱互助机构都会给小欣500元生活费,小欣课外学习拉丁舞,都得益于互助机构的无偿资助。

传统司法救助有限

  事实上,近年随着执行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执行难”问题日益凸显,类似小欣的情况还有很多,以往更多时候作为执行法官的许彦东和他的同事们常常感到无能为力。

  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人无法实现权利的情形大量存在,一部分是由于义务人有履行能力却拒绝履行,更多的却是义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等客观履行不能。在这种情形下,经济基础差的权利人往往会陷入生活困境。

  许彦东介绍,为了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司法救助应运而生。起初法院可以向当地政法委申请一部分资金,用于对特困群体的救助。但是救助金额有限,只适用于5万元以下的小额案件,而且不会全额发放,仅够维持基本生活。

  后来,司法救助申请更加规范化。需要司法救助的案件通过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管理和发放救助金,同样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一般是执行法官认为申请执行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通过当地政府出具一系列相关证明,然后执行法官写成报告,审委会通过,最后呈报高院。”许彦东介绍说。

  但是,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人均救助资金偏低;审批环节过多复杂,难以体现司法救助的及时性等问题还是将一部分困难申请执行人拒之门外。

  许彦东表示,由于条件非常严格,很多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无法完全满足条件申请。

  长期以来,司法救助制度作为一种新推行的制度,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存在着实践先行,立法滞后的现象。

  直至201512月,中央政法委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

  该《意见》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部分明确指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资金筹措方式。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捐助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建立第三方救助机制

  通过帮助小欣,许彦东受到启发,他和同事们开始和密云玖爱机构协商,能否在司法救助之外进行一些尝试,通过社会力量,让更多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及时得到救助。

  随后,这一想法得到了领导的支持。经过该院调研发现,“执行不能”案件存在“两高一低”的特点,即引发执行信访比例高,耗费司法资源比重高,群众满意度低。

  “尤其在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侵权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申请执行人本身生活困难,案件执行不能会使其陷入更深的困境,不仅诱发执行信访,还会产生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周凤兴表示。

  作为传统司法救助的有益补充,密云法院开始引入社会力量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救助,探索建立第三方执行救助机制。

  这项制度针对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申请执行生活困难,并符合规定情形的,经该院研究决定并经第三方认可或核实后,即可得到救助。

  对于执行不能,该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予以结案的救助案件,第三方机构在予以救助后,与申请执行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由第三方机构申请变更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的,该案款由第三方机构领取。

  “简单说,就是第三方机构先行部分支付申请执行人,保证救助金及时到位,先解决申请执行人基本生活问题,然后第三方再向被执行人追偿。”许彦东解释说。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多家机构有意参与密云法院第三方执行救助机制。北京密云区玖爱救助协会主要针对救助贫困青少年儿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主要帮扶遭受重大疾病患者等,更有部分救助机构通过农业种植项目帮扶农民脱困。

  许彦东希望第三方机构执行救助的引入,能够让更多像小欣一样的孩子获得最大程度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