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销模式花样翻新 傍上“互联网+”
传销模式花样翻新
傍上“互联网+”
宣称点击广告返利
“入会只需把钱交、一拉人头就回报,拉人越多层级高。”网络上的这一句顺口溜被检察官视为传销。更有甚者,有些公司还打着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宣称缴纳10%的消费款,就能获得200%的返利,进行着涉众型新型网络传销。
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时指出,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利用网购返现传销
当前,金融犯罪发案率在总体上仍然呈现多发,但略有下降的态势。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在金融犯罪发案率下降的同时,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
数据显示,2017年,检察机关共就非法集资类金融犯罪案件(含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8252件17144人,同比分别上升6.18%和4.5%。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2233件7186人,同比分别上升38.18%和35.51%。
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操纵证券市场,集资诈骗,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等突出犯罪。
新型网络传销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浙江丽水市检察院检察官邹利伟介绍,如何区别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亦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点,“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与此同时,除了网络购物返利模式,检察机关还发现了诸如虚拟币模式(以投资、销售虚拟币为名,以静态、动态收益为诱饵,发展下线)、原始股模式(鼓吹原始股暴富,以推荐奖引诱他人加入),微商传销模式(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以造假炫富的手段发展人员),点击广告返利模式(宣称只要点击广告就能获利),慈善互助模式(打着慈善互助的口号欺骗用户)等花式多样的网络传销犯罪形式。
“入会只需把钱交、一拉人头就回报,拉人越多层级高。”邹利伟说,只要组织者、领导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他的生存方式,组成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敛财,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就是传销活动。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