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调解员”金长福

    “人民调解需要的是一颗真心,以‘法’明理,化解矛盾,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偏私,从而更好地解决纠纷及预防纠纷的发生。”金长福说。

  43岁的金长福,现为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柳川镇司法所所长,被誉为“金牌调解员”的他凭着对乡亲们的一片赤诚之心和对法律知识的专业素养,积极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多次被剑河县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初次见到金长福,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他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厚厚的文件,办公环境十分简陋,他刚从柳川镇返迷村调解回来,脚上的鞋被雨水淋湿,沾满了泥土,来不及换双鞋,便立即开始调解另一个案件。

  原来,返迷村十组七户村民与南寨镇新光村因人畜及灌溉用水水源纠纷争执近2年,双方多次将对方接在公共水源处的人畜及灌溉用水水管砍断,给双方生产生活造成不便,两村群众放言不惜以武力解决争端。金长福二话不说,冒着小雨,骑着电瓶车,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调解,在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中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这件事纠葛很久了,本来我不打算和解的,但看到金所长不厌其烦地和我们沟通,积极释法答疑,他人好,我心里感动,后来大家也都想明白了,乡里和睦才是最重要的,大家各自让一步,问题也就解决了。”村民王某说。

  金长福热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每当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后,他就及时指导村委会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同时还不辞劳苦,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

  他把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业务能力放在首位,每年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会,又利用下村排查矛盾纠纷的时机,与村级人民调解员交流业务知识,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400余场次,发现并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员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隐患线索1000余条,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有效保障了基层安全稳定,提升了群众平安和谐意识。

  “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大多相似,有家长里短的小事,有土地合同、劳务纠纷等。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要有真情,要依法调解,要有耐心。总之,老百姓再小的事都是大事,必须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才能解决问题的症结所在。”谈到自己多年来的调解经验,金长福说。

“门外汉”到“行家里手”

  2006年,金长福从部队转业后被安排在剑河县司法局工作,金长福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为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他坚持自学民事、刑事法律知识,主动给自己“充电”。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的他,面对法律问题能够给出准确解析,取得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以及“行政执法”工作证,从一个“门外汉”,逐渐成为一个“行家里手”,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金长福以“法律八进”“以案释法”活动为载体,积极送法进村入户,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件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万余册,使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提升了辖区内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

  司法所辖区内柳川镇是一个移民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百废待兴,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纠纷突出。同时,柳川镇近年因311省道改扩建、“剑榕”高速公路建设,经常要面对因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纠纷,金长福每月参加政府调解因基础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有效减少了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当地党委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保障。

  201712月,四川省广元市的谢勇等8名驾驶员,从四川省运输“剑榕”高速公路建设器材经柳川镇到观么镇时,与位于四川的发货人、位于观么镇的接收方因合同约定不明出现三方纠纷,谢勇等8名运输人及器材被迫滞留在柳川镇5天。运输人向柳川镇政府汇报情况,柳川镇“剑榕”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要求金长福协助调解。

  金长福受案后,通过电话与另两方交涉,向三方宣传法律法规,通过为期2天近100次电话协商,促使三方达成协议,运输人将器材送到接收方后平息纠纷,保障了运输人的合法利益,同时确保了“剑榕”高速公路建设正常施工秩序。

  “每件纠纷的妥善化解,都是他不分严寒酷暑辛勤付出的结果。司法所的调解人员只有他一个人,任务量大,他工作起来很拼命,经常奔赴田间地头,解决矛盾,有时嘴都说干了,也顾不得喝一口水,直到双方和解,他才慌忙喝口水。”同事王梅春如是说。

  “金长福始终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心里时刻装着百姓,多做实事不留虚名。他待人温和,每一个案件复杂程度各有不同,他都全力以赴于田间地头化解矛盾促纠纷,凭自己的微薄力量守护辖区百姓一方平安。”剑河县司法局局长欧阳弘感慨地说。

  采访结束后,金长福脸上写满了疲惫,不一会儿,躺在靠椅上熟睡了,手里还紧握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