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626日,记者从司法部获悉,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司法部将科技部报请国务院审议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送审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了解,目前的修订送审稿在维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原有章节结构的基础上,对条文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修订后的条文共计531条,其中保留4条,修改21条,新增6条。

  修订送审稿在完善奖励制度体系方面,更新了关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立法目的的表述,同时将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放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在提高奖励工作质量方面,修订送审稿对奖励数量进行了合理化限定,将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总数从原来的400项调整为不超过300项,并明确规定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10个,以实现进一步精简数量、提高质量。

  在完善推荐评审制度的调整方面,修订送审稿明确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明确了对提名者的基本要求及其在相关工作中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增加了关于实行公示制度的规定。此外,修订送审稿在强化监督惩戒机制方面,对获奖者、提名者、评审专家、评审组织工作参与人员的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对骗取奖励者以及对提名者的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的处理权限,实现了与上位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并进一步扩充了处罚措施、增强了处罚力度。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726日,在此之前,公众可通过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或者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