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临邑法院 全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地见效
□本社记者 孙英哲 孙守森
□通讯员 任万虎 徐彬
今年以来,山东临邑法院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新旧动能转换方面决策部署,多管齐下,积极作为,全力推进辖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地见效。“我们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落实省委、省法院的部署,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完善危困企业破产重整机制,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临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新华向记者介绍。
抓好商事审判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个别企业因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资金链断裂,有的更是陷入连环担保怪圈,这种共性魔咒不打破,将会持续制约当地经济发展。”临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彦文介绍。
工作中,该院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理念,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市场化破产重整力度,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稳妥清理“僵尸企业”。在临邑县委的统一协调下,构建起以法院为主导,管理人具体执行,政府部门支持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目前,已经有5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4家企业破产重整程序,1家企业资产正在评估拍卖阶段。妥善审理好此类重大商事案件,将有助于促进过剩产能依法化解、企业优胜劣汰、产业转型升级。
搭建平台
与企业互动成常态
去年,该院邀请全县50余家企业各确定1名员工作为司法联络员负责与法院联系对接,建立了企业司法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司法联络员座谈会。“法院主动关注企业的司法需求,搭建司法服务平台的做法非常好、非常及时,符合企业成长壮大的利益、对临邑县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也会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时任临邑经信局局长许东刚说。
今年以来,该院借此平台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不定期召开研讨、座谈会,共同研究辖区企业的涉诉涉法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对策;建立培训指导机制,定期对企业司法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辅导、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举办论坛等形式,讲解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技巧,促进提升司法联络员的履职能力,为降低企业诉讼风险,构建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问需企业
登门提供司法服务
“法院上门问需,我们做企业的很欢迎,也很高兴,也很受益,增加了我们在生产经营中的底气!”山东兴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庆民说道。5月15日上午,邱新华先后到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德康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就法院如何更好地为辖区企业、辖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开展走访调研。在走访过程中,邱新华同企业负责人就企业管理理念、企业法律法规进行交流,详细询问企业在劳动用工、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情况,了解企业创业发展、企业经营思路、未来发展规划等,并就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同时,该院通过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和司法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通过访企情、解企难、排企忧,切实加大对企业司法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促进辖区经济提质增效。
出台意见
服务保障再升级
4月16日,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共分为3个大项14条措施,对服务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升级。
《意见》指出,畅通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案件的诉讼渠道。建立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出台诉讼服务规范指引,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案件,及时审查、快速立案,依法审理、高效执行,加强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努力缩短诉讼周期。健全完善司法服务网络,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大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甄别力度,依法制裁违法滥诉行为。
关于审理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刑事案件,《意见》规定,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不以犯罪论处。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重点,打早打小,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
针对企业关心的一些执行工作热点问题,《意见》规定,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正确把握和运用执行政策,尽可能采取灵活手段,对企业账户、原材料、设备、厂房等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坚决杜绝乱执行、超标的查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