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媒体推进新时代群团建设工作

上海市法学会出台研究会移动端相关工作考核激励办法

用新媒体推进新时代群团建设工作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出台研究会移动端相关工作考核激励办法,鼓励推动各研究会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打造运作高效的研究会工作新格局。

   近日,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上海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等单位调研时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更加注重做好思想引领工作,持续扩大组织、工作覆盖,创新方式方法,做到群众在哪里,群团工作就贴身紧跟到哪里。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新兴媒体,抢占网络主阵地。要让网上群团更“给力”,真正实现群团组织、群团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上海市法学会根据李强书记的指示精神,积极跟上移动互联网时代法学会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用好新媒体推进新时代群团建设工作,为此,制定了研究会移动端相关工作考核激励办法,鼓励推动各研究会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微信群、公众号等联系、交流、传播平台,团结带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深入参与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不断提升研究会活跃度和凝聚力,努力形成联系紧密、思想活跃、运作高效的研究会工作新格局。”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研究会移动端相关工作考核激励办法规定,各研究会都应当建立微信群。群成员不以研究会理事为限,鼓励各研究会发展有志于本领域研究的人员入群;群成员超过500人的,可以另建二群、三群等。微信群成员数有一人计3分。倡导各研究会开设微信公众号,凡有公众号的研究会,加100分。

  办法规定,研究会微信公众号每月至少更新1条,再加50分。研究会微信公众号每月更新超过15条的,再加50分。研究会微信群转发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每转发一条,得3分。研究会微信群在一个月内,每天转发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全部内容的,得300分。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被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采用转发的,每条得20分。

  研究会微信群成员提供原创作品由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首发刊用的,每条得30分。

  “以上激励事项以一个自然月为激励周期。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每月公布研究会移动端工作排行榜,对48个研究会中得分前五名的研究会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资助。”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张志军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