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张文中案是一个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标杆”案件,对当事人、民营企业家都有重大价值。就张文中案以及民营企业家的法治精神,本社记者专访了知名财经作家余胜海。

   张文中案是一个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标杆”案件,对当事人、民营企业家都有重大价值。这意味着产权保护理念渐入人心并实实在在地践行于法律实践当中,从而使得民营企业家权益维护以及如何依法维护产权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借此契机,就企业家的发展环境及权益保护、社会责任、商道法则及法治精神,本社记者采访了知名财经作家、商业畅销书《任正非和华为:非常人非常道》《企业家大败局》《华为还能走多远》《绝不雷同:小米雷军和他的移动互联时代》作者余胜海。

张文中案的标杆意义

  记者:张文中改判无罪,彰显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在商业领域引起巨大反响,其标杆意义是什么?

  余胜海:张文中案的标杆意义在于,它清晰地告诉我们在刑事法治的语境下,如何实现产权保护和企业家的权益保障。张文中改判无罪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促进公正司法的大道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充分印证了“一个案例的影响力可能不亚于一沓文件”。

  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要求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张文中案的改判,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最高法经过再审张文中案,依法纠正了原判决把企业一些不规范行为当作犯罪来处理的错误,依法保护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记者:张文中案改判所遵循的原则是否适用于未来其他产权案的纠错?

  余胜海:企业家最大的不安,来自对财产权的不安。中央一直在努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以打消企业家对财产权的焦虑。张文中案重审改判,让很多涉产权案的企业家重燃希望,这当然离不开中央近两年加强产权保护的大背景。张文中案改判所遵循的原则应该适用于未来其他产权案的纠错。

  张文中案改判只是一个开启,是接下来一系列冤错案件得以平反纠正的开始。张文中无罪洗冤后,人们又将把目光聚焦在顾雏军案的审理上面,再盼正义佳音。对于企业家而言,尤其是对于从事“中国制造”的企业家而言,顾雏军案是更加典型而具有标志性的案件。这个案件的解决,将为企业家和投资界树立新的风向标。

  记者:在当前刑事法治语境下,如何才能维护企业家的权益?

  余胜海:一是应当坚持全面平等保护原则。在刑事司法中,也必须破除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或者差别认定。对于民营企业家而言,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某种意义上,这种制度保障比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更具有根本意义。在制度建设上,必须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必须重视刑事政策的妥善运用,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经营不规范问题。例如在张文中案中,虽然有关政策性文件未明确禁止民营企业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但物美集团仍以中央直属企业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这一不规范行为与特定历史背景直接相关。对此类行为,必须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对历史问题必须以历史的眼光加以判断。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对虽属违法违规但不构成犯罪,或者罪与非罪不清的,应当宣告无罪。

  三是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构成要件解释。司法是公民权益保障的最后保障,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司法的大宪章,对于保障权益具有根本性意义,这是绝不允许突破的司法底线。如果允许对刑法规范进行肆意歪曲解释,刑法就势必成为一个不受拘束的狂暴力量,成为肆意干涉、侵害公民权益的工具。张文中案,原判在认定行贿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这一事实时,就严重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导致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尤其在企业家涉嫌犯罪过程中,诸多问题均涉及民刑交叉等多个法律部门之间的冲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对相关的事实问题、法律适用必须进行清晰界定,准确认定,科学限定,不能含糊其辞,更不能随意扩张解释甚至类推解释。

给民营企业家

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努力推进保护企业家合法经营行为和产权的相关制度完善,您在对张文中案的剖析中,认为最高法释放了哪些信号?

  余胜海:主要释放了三大信号:一是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于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要畅通申诉渠道,加大审查力度,逐一进行甄别,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在司法救济、倒逼防错中的功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涉产权错案防范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确实存在违法审判情形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是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要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不断丰富和积累产权保护司法经验。

  记者:自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强对企业家财权物权的保护和维护,两高也出台相关法规和解释,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收入及企业合法经营行为,这是否意味着企业家的营商环境正在进一步向好?

  余胜海:十九大报告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最高法、最高检相继通知要求“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但唯有司法实践上的真刀实枪,方才意味着纸面的“红利”落到实处。

  去年1228日,最高法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顾雏军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决定张文中案等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看似小题大做的司法动作,释放出重视司法操作、依法保护企业家精神和产权的强烈信号。在审判张文中案过程中,最高法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特别将“存在违规行为”与实际犯罪行为相区别,并界定“情节严重”范围,此举给广大企业家吃了一粒法治定心丸。

  随着产权纠纷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工作的深入,必将进一步增强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全社会公民的人身、财产、财富安全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让人民群众对司法产生更多的信任感,从而营造出更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唯有积极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导向作用,才能让那些渴望创造价值的企业家们能够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创新。

企业家要善于运用

法治思维来维护权益

  记者:在你的作品中,对企业家的失败和成功都有很透彻的剖析,您是如何理解企业家成功的?

  余胜海:我认为衡量一个企业家的成功有两个标准: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一定是对人性和商业本质有最透彻理解的人,你对人性和商业本质的理解程度有多深,你的管理水平就有多高,你的企业就能走多远;一个企业家是否成功,其实不是他拥有多少金钱,而是钱以外的东西。成功的企业家,一定是有信仰、有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因为企业家是带着使命感要完成某种社会价值。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企业家的五重境界》,我把企业家分为五个层次,一是资本企业家;二是产业企业家;三是艺术企业家;四是社会企业家;五是灵魂企业家。灵魂企业家即慈善家,这是企业家的最高境界。因为,灵魂在深处、在高处,以至于我们常常不能触达,但引领企业家到达生命极致和价值之巅的,推动社会文明升级和镌刻历史的,恰恰是灵魂之光。

  记者: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的企业家需要怎样的法治精神?

  余胜海: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一方面,企业家应该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值得信仰,法律值得尊重,遵守法律就是最大的自我保护。另一方面,企业家要慎独自律,见贤思齐,择善而从,自觉强化对消费者和社会责任感。要依法行事,坚守合法经营的底线,必须提供安全的产品或服务,因为只有依法经营才能真正在市场站住脚,真正有所发展,违法必然会受到法律惩罚,付出代价。

  另外,我们的企业家必须看到,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相关部门的监管日趋严格,对于各种新业态、新情况,法律在不断完善,执法在日趋严格,企业的违法成本在不断增加。从各个方面来看,企业违法空间也在不断被压缩。在法律框架下,任何企业都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相信在法治轨道上,企业家的不良行为将越来越少,市场环境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