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保护企业家权益

    531日上午,在国家二级大法官、审判长孙华璞的主持下,对“张文中申诉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改判的消息第一时间出现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上,并引发司法领域和企业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

  新华社也在第一时间以《“张文中案”依法改判彰显中国司法保护企业家权益之决心》为题编发评论。

  实际上,在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就有明确表态,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直接提审张文中、顾雏军案。此举,同时向外界传递出了明确信号——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

  新华社的评论指出,直接提审、依法改判彰显了最高法不回避、不遮掩的鲜明态度,也用实际作为让企业家看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心。特别是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这起案件的改判更显现出深远的意义,演变为一起具有标杆性意义的法治事件。

  “面对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唯有依法改判,才能让群众感受到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可期可盼,以及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所需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够发力给力。也唯有积极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导向作用,才能让那些渴望创造价值的企业家们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创新。”面对“张文中案”,新华社评论如是表述。

  本报就“张文中案”策划了本组专稿,以期从司法保护企业家自身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行为,以及如何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家应具备怎样的法治精神等方面来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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