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牡丹江法院 “雷霆行动”效果显著
本报讯(记者刘知彦)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执行难展开集中执行攻坚战。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自6月1日起,牡丹江中级法院实施了代号为“雷霆行动”的为期8天集中执行活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指挥长王启胜签发《开展“雷霆行动”一号令》,要求两级法院在未结案件中,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且未采取过拘留措施的、符合条件的一律采取拘留措施。
6月4日,记者随行“雷霆行动”的第四天,从凌晨两点开始,全市法院集体行动,王启胜院长亲临一线,深入西安区法院、东安区法院及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和督战。各基层法院院长全部在各自法院指挥并向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报告。
在此次行动中,黑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手机客户端进行了同步直播,观看人数达58.9万。
同日,全市共出动警力224人、警车41台,拘留64人、罚款9.1万元,自动履行金额120.82万元,行动战果空前、史无前例。各级下辖法院恪尽职守,战果累累。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拘留117人,罚款9.1万元,履行金额237.1925万元。
院长王启胜表示:“这仅仅是雷霆行动的开始,在今后的行动中,全市法院将继续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案款发放和协同执行,将‘雷霆行动’推向高潮,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