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10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实习生尹振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介绍,从2015年1月至今年4月份,全国法院对拒执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8687人。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定期公布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拒执罪构成要件与量刑标准,为人民法院准确打击拒执罪提供示范和指导。
此次公布了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判决的曹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藏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等10起案例。这些案例都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从诉讼程序上看,既有公诉案件也有自诉案件,对于准确把握拒执罪的两种追诉途径,特别是其中自诉案件的立案受理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被告人的行为特征看,有的属于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的属于非法处置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有的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妨害执行;有的拒绝报告财产情况,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被告人的行为特征均是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拒执罪典型行为方式。从犯罪主体而言,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单位犯罪,还有因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妨害执行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从量刑结果看,有的被告人因在判决宣告前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确有悔罪表现而被判处轻刑或适用缓刑;有的被告人则因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而被判处实刑,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重在推动执行、重在预防教育的刑罚适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