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鄯善县法院 深入落实司法改革优化审判团队


  本报讯(记者周泓伯 □乔元 朱静怡)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案件,新疆鄯善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该院实际情况,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要求组建审判团队。

  该院根据案件工作量及法官人数,以案定员、专业化、动态管理、适配性为原则,建立了该院的审判团队。一是在保留现有审判庭建制的基础上,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人员状况等因素,组建若干以相对固定合议庭为基础的审判团队,原则上按照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速录员)的模式进行配置。二是吸纳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能够直接、有效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使公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促使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防止司法腐败。三是审判团队按照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等不同的审判领域进行组建。各审判团队固定审理相应类型的案件,并由院领导通过参与所在团队的案件审理,加强对类型化案件审理的指导和总结,统一裁判标准,避免类案不同判。

  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有利于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