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挂斗车撞人致死 逃逸16年后投案自首

■案件速递

驾驶挂斗车撞人致死

逃逸16年后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徐秋颖 通讯员苏小琴) 被告人宋某驾驶的货车与附近村民李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农用三轮车上乘坐的中年男子忠某当场死亡。随后被告人宋某逃逸,开始了长达16年的打鱼生活。20171130日,被告人宋某不堪寂寞,联系自己的儿子,后前往密云区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在归案后对死者忠某家属做出经济赔偿,取得对方谅解。近日,记者从北京密云区法院获悉,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0个月。

  据介绍,2002629日,被告人宋某驾驶货车行驶至北京密云穆家峪镇某村道路口时,与附近村民李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农用三轮车上乘坐的中年男子忠某当场死亡。宋某趁乱逃避至事发现场对面山坡上树林中,待警察处理完事故离去后逃逸。

  随后宋某开始了15年的逃逸生活,其间警方多次寻找宋某并上网抓逃,均未找到他。据悉,宋某逃逸后在山东威海一个小渔村打鱼,十几年都度日如年,辗转与儿子取得联系后,儿子替他赔了被害人补偿款,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后果,并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宋某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鉴于被告人宋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宋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1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