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刑辩十人”论坛 暨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记者汤瑜) 526日,第二届“刑辩十人”论坛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刑辩律师、司法实务工作者、高校师生等70余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认罪认罚从宽和速裁程序、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三个专题展开讨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赵运恒表示,近几年,经过司法实践以及刑事司法改革探索取得的新成绩,应当及时、全面地纳入到修正案中。此次《草案》包括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新内容,但是还有一些具体审判制度,尤其是与解决老问题有关的一些新司改成果没有纳入进来。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认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影响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他建议刑事诉讼法修改应该提前公布广泛征求大家意见,这些立出来的法才能解决现实问题。

  本次修正案中第22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对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兆峰律师指出,“我明白立法人是保护这些人,但这个条款的设计对盲、聋、哑人是不是合理?如果我们确定他们的意愿是真实的,能否尊重他们的意愿,这个需要完善。”

  在本次论坛的主题发言环节,为了增加讨论的针对性和体系化,“刑辩十人”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规定的相关内容,重点就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认罪认罚从宽和速裁程序、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三个专题展开讨论,除此之外,还就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整体评价、人民检察院部分侦查权的调整、值班律师的性质与作用、“侦查”的含义等发表了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