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广丹:岗位练兵成就出的“审判能手”
“五一”刚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于广丹就成了北京市法院系统的“名人”,祝贺她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信息飞满了北京法律人的朋友圈,值得一提的是,她是北京法院系统今年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法官。
“压力更大了。”于广丹坦言,获得了这么大的荣誉,除了开心之外,她想的更多的是如何把以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自2013年8月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于广丹共审结刑事案件1200余件,创昌平法院刑事结案新高,一审服判息诉率超96%,无错案、发改及信访案件。
“一个好的法官,一定是通过案子练出来的,法官的本职工作就是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做出一个客观判断,不管有没有荣誉,每一个分到手里的案件都应该认真对待。”于广丹说。
走进法院大门
于广丹与法律的缘分始于高考,那一年的高考志愿,她所有的院校都只报了一个专业——法律。“当时只有一个执念,就是想学法律。”于广丹说,小时候她就梦想着长大以后干刑侦工作,但是后来考虑到女孩子的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因素,她就把目光转向了法律。
7年的法学教育锻炼了于广丹犀利的法律分析视角和较为缜密的法律思维,继续学习的渴望促使她在毕业时将法官作为自己的职业首选。备考公务员的日子里,枯燥与压力的煎熬早已湮没了憧憬未来的美好,唯一不变的是她对“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坚守。
“人们都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我却认为在耕耘与收获的函数关系中还有一个变量,那便是时间。学生时代的太多考试让我明白并不是每一份辛勤在特定时期内都会收获硕果,但对我而言,我是幸运的。”通过几个月的努力,于广丹在2010年成功地走进了昌平法院的大门。
最初被录取时的欣喜渐渐褪去后,于广丹开始了对未来的冷静思考。放下骄傲,她开始担心自己能否胜任向往已久的法官工作,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尽管上学的时候也到法院实习过,但那只是从一个外围的角度旁观法院的文化和工作氛围,真正进入法院接触审判后,尤其是一个案件的走向和结局都是你自己去决定的时候,感触真的不一样。”于广丹说。
2013年,于广丹正式开始了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她给自己的工作定下了一个信条:“刑事审判关乎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需要法官在是非、善恶之间作出泾渭分明、不偏不倚的判决,来不得半点差池。刑事法官要谨慎办案、准确判断,用职业素养与独立人格守护住生命的庄重与尊严。”
如今,于广丹在刑事审判工作的道路上已经走了5年,从最初紧张地敲下第一槌,到现在成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她很感谢刑一庭这个相互帮助一起成长的团队。于广丹说,她希望未来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够不负法律,不负于心。
从“新手”到“标兵”
于广丹不是刑事专业出身,刚得知自己被调入刑庭工作时还有些意外,但她认为,不管到哪个岗位,都应该认真地投入,把工作干好。爱钻研的于广丹很快便进入到工作状态。
提起办理的第一个案件,于广丹直言“印象特别特别深刻”。那是个危险驾驶的案子,驾驶员醉驾被判刑两个月。于广丹说,尽管现在看来这是个很小很简单的案子,但是对于当时的她来说,还是担心会不会在审判过程中出现差错。不过她也很庆幸自己的第一个案子是这种相对简单的案件,让她迈出了顺利的第一步,“对于新手来说,从易到难,这个过渡状态有利于培养职业自信心。”
为了更快地进入状态,于广丹遇到问题就向同事请教,通过一个个案件,她逐渐积累出了丰富的办案技巧。来到刑一庭的第一年,她就审结了364件案子。
2015年,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于广丹承担起昌平法院的改革试点审判工作。试点工作初期,她在追求案结事了的基础上,对影响审判工作的症结问题及时归纳总结,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领导同志观摩庭审,创新审理模式,并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解决方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参与起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各方共识,最大限度减少审前耗时。在各方共同努力推动下,昌平法院刑事速裁工作位列全市前茅,受到最高法院及市高院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市法院作经验介绍。
于广丹说自己是个“闷”性子,喜欢钻研,遇到问题不管是查资料或是求助别人,一定要彻底搞明白。“好法官就要能够静下心来,并且保持下去,因为经验的积累和沉淀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有效果的,态度很重要。”在她心里,法官是个神圣又严肃的职业,需要严谨对待,“因为你的最终判决可能关系到他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处置问题,容不得一丝的马虎。”
对工作严谨认真,面对困难不放松不退缩,于广丹审理了北京市首例“关键词”诈骗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被告人以虚构买家,维护、优化或转卖‘关键词’、域名、网站名称等网络资源进行合同诈骗的,我们院是北京市第一个对这种行为作出判决的。”为了审理好这个案子,于广丹没少花工夫,什么是网络关键词、案子如何进行定性,怎样科学地进行主从犯的数额认定……于广丹为此翻阅了不知多少遍手头的办案指南,甚至还在午饭时向本院技术部门的同志请教。正是凭着这样一股“钻劲”,于广丹顺利审结了这起涉及7名被告人的涉网络“关键词”合同诈骗案。判决后,不少外地法院的同仁前来交流,于广丹毫无保留地介绍自己的审判经验,她觉得和法官同仁们的交流是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的难得机会,总是“倍感珍惜”。
做刑事法官的近5年时间里,除了这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于广丹还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模范法官”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和嘉奖。1985年出生的于广丹已经成为昌平法院年轻法官们的榜样。昌平法院刑庭的一位年轻法官说:“一次,遇到一个案件中如何认定自首的问题,我向丹姐请教,后来再翻书,发现她的回答竟然和书上的文字几乎一模一样,让我感到非常敬佩!”于广丹不仅不放松自己的学习,还在工作中身体力行,和年轻干警分享自己的工作感悟和心得。
曾有一个来法院实习的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告诉于广丹,以后当法官的话也要当一个像她那样的法官。这句话让于广丹触动颇深,能够被认可并且成为榜样,这不仅是个巨大的鼓励,也是于广丹继续前行的动力。
“额外工作”的自我提升
除了日常的审判工作,于广丹还会利用夜间、休息日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在“醉驾入刑”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昌平法院为此专门召开了新闻通报会,于广丹又配合广播电台做了一期普法节目,针对性地介绍了什么样的情况就会构成犯罪,以及该有什么样的刑罚。
对于这类的普法活动,于广丹很乐意参与其中。“一个案子有可能是教育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或者是一个小的群体,效果很有限,但是通过普法活动,把共性的问题提炼出来,通过你的语言描述,说给大家听。受众普及面比较广,效果就会很好。”
于广丹说,做了那期广播节目后,她的很多朋友和同事都专门打电话给她,询问节目中的法官是否是她,在得到肯定回答后,纷纷夸赞于广丹做得好,“这让我觉得普法工作挺有意义。而且现在普法工作其实也已经纳入法官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了。”
除了法治宣传,于广丹的业余时间基本也都是围绕着工作。根据岗位职能,她撰写的调研信息、调查报告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北京政法内参》《北京审判》采用;与同事合作撰写的两篇学术论文分别获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论文讨论会全国优秀奖(北京市二等奖)、第27届学术论文讨论会全国二等奖(北京市一等奖);参与执笔的调研课题获北京市法学会优秀结项奖。
在昌平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海丽心里,于广丹是个“非常靠谱”的人,她直言,于广丹做事让人心里特别踏实。“丹姐功底特别扎实,写的文章专业度很高。人又特别细心,每次要做普法活动或者新法解读的时候,她都会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全部研究一遍,对文字抠得特别细。每当我遇到论文写作难题的时候,都会找她去请教,在我们院里有很多她的粉丝呢。”
于广丹对于这些“额外”的工作有着自己的想法,她说:“宣传的工作和论文的写作其实是对审判工作的提升,在审判工作之外,如果还有精力和时间的话,去做一些这样的事情是对自己很好的锻炼,能够从中获得不一样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