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守儿童的社会之痛
留守儿童不论是在现实生活、学习中,还是在心理上,应有的监护远远不够。性侵害、拐卖、虐待等针对留守儿童的刑事犯罪屡见不鲜。
□本社记者 任文岱
今年4月,湖南邵阳留守女生小康因在4年的时间里,被同村5名男性先后强奸而怀孕,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留守儿童问题再度被关注。
强奸小康的5名男性,最大的是80多岁老人,最小的为19岁的在读大学生,邵阳县公安局已将其中3名男子刑事拘留,对一名老人监视居住。
近年来曝出的留守儿童遭性侵案例层出不穷。去年底,在广西平南县思旺镇,曝光一起留守女童群体被性侵事件。
案件发生在当地一家名为“天天”的托管所里,被性侵的女童中最大的13岁,最小的只有六七岁。性侵行为人是托管所的生活老师,因猥亵儿童罪已被平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除了受到性侵害,因缺乏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意外伤亡、被虐待、自杀、犯罪等多种问题皆是社会之痛。近年,各地政府和公益组织一直在努力探索如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但现状依然严峻。
家庭监护缺失
引发多方面问题
公益组织“上学路上”在去年发布《2017年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对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部分三到八年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最后生成的14868份有效问卷中,有82.8%的问卷来自于农村学校。
在这些农村学生中,父母处于完全留守状态的学生占26.1%,父母中一方外出的留守儿童比例达到58.1%。超过10%的农村留守儿童一年中难见父母一次,甚至分别有3.9%和8.5%的农村父亲和母亲一年也不与孩子联系一次。这些农村的完全留守儿童多是由年迈的祖父母照顾,或者是被寄养在亲戚家。
这样的情况下,使这些留守儿童不论是在现实生活、学习中,还是在心理上,应有的监护远远不够。性侵害、拐卖、虐待等针对留守儿童的刑事犯罪屡见不鲜。
留守儿童犯罪问题也日趋严重,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有过相关统计,截至当年,我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其中留守儿童犯罪率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0%,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015年,湖南邵东县三名初中生在从网吧出来后到某小学玩耍,先从学校小卖部盗走面包等食物果腹,后在操场被一名老师发现。因担心老师报警,三人在老师家中将其杀害,并抢走财物,将尸体藏于床下,之后便冷静地去了网吧,打通宵游戏。
该案破案刑警曾披露凶手作案手段老练,最后发现是十二三岁的孩子后惊觉不可思议。在这三名孩子当中,其中两名是留守儿童,平时由爷爷奶奶照顾。
同样在2015年的湖南,12岁的留守女孩将自己平时的玩伴姐妹用放了老鼠药的可乐毒害致死。在审讯过程中,被问到父母情况,女孩言辞激烈。“不要提他们,我恨他们。”
据《白皮书》显示,11.4%的被调查儿童反映自己最近经历了父亲或母亲离世,而2016年中国人口死亡率仅为0.709%,且有7.9%的学生选择这一事件对自己“几乎没有影响”。《白皮书》由此推断,这些孩子并不一定全都经历了父母离世,勾选这一选项很可能只是为了借此发泄自己对父母的不满。
多地探索构建
留守儿童保护机制
留守儿童监护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中之重。在2016年全国两会前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从源头上改变“儿童进不了城,父母回不去乡”的无奈现实,实现“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的目标。
《意见》首次明确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从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和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两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和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同时依次明确家庭、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责任,构建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服务体系。
其中,《意见》中明确规定,学校、医疗机构、幼儿园、救助管理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强制报告主体,发现处于无人监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在第一时间出警处置。
此后,全国多地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留守儿童无人看管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将被追责,同时探索构建留守儿童的长效保护机制。
据了解,安徽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同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社会组织等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浙江省民政部门最新统计,截至2017年末,该省农村留守儿童有近8.3万人,比2016年下降了28.9%。浙江在2016年开展拉网式排查留守儿童情况的工作,建立了“一人一档”,在2017年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摆在留守儿童面前的另一个现实问题是学习成绩差、辍学率高已成普遍存在的问题,“读书无用论”也在农村抬头。
根据教育公益组织歌路营的调研,八年级的留守儿童,上学迟到49.8%、逃学8.7%、对学习不感兴趣67%、听不懂老师讲课内容86.3%、遇到问题没人帮助68.4%。
过去多年间,“农村寄宿制学校”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解决留守儿童监护问题和教育问题的途径之一,并广泛流行。但根据歌路营发布的《中国农村住校生调查报告》显示,他们在走访了几百所农村寄宿学校后,发现农村孩子糟糕的住宿环境表现为“挤、险、臭”。
让留守儿童教育跟着父母走
歌路营调研发现,在心理方面,65.7%的寄宿学生抑郁情况比较严重,是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的近两倍。
父母的关爱和监护对留守儿童来讲是任何个人或机构都无法比拟的。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若从源头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就是要让孩子随着父母进城,跟父母在一起。“对父母来说,最主要的问题是孩子的教育问题,以及完成义务教育后中高考升学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2008年,国务院提出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2012年,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启动了异地中高考,随后全国多省市先后出台“异地高考”政策。
根据多地的异地高考政策要求,这些门槛多包括随迁子女户籍、在当地就读时间和学籍、进城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居住年限以及从业情况等,北上广都将异地高考与居住证制度挂钩。201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到,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虽然这些政策的推进为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创造了更为便捷的条件,但是目前仍缺乏现实条件让留守儿童到父母身边。有的地方办理居住证的门槛还比较高,随迁子女在城市中接受义务教育和完成义务教育之后的中高考门槛仍需进一步降低,让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同城入学、同城升学的机会。”熊丙奇说。
以北京为例,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条件,包括北京市居住证明、父母在京稳定住所证明、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而且符合条件的外籍考生也只能报考高职,而本科则一直未放开。
这样的门槛难倒了一片父母,曾有针对落实居住证政策的调查显示,46.4%的受访者希望进一步降低办理居住证的门槛。
熊丙奇对记者表示,从目前异地中高考的开放力度看,能够享有和本地学生完全平等的高考权利的学生还有限,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在居住证基础上,还提出其他户籍、入学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因为这些条件限制,相当一部分父母在不同的节点上,将孩子送回老家。这些在大城市读过书,却又不得不返乡上学的“回流儿童”比例不断上升,同时,有研究显示,回流儿童在各项指标上均低于留守儿童以及父母和儿童均未迁移的儿童。
“要全面破解这一问题,需要推进高考录取制度改革。2014年启动的新高考改革,提出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改革措施,这一改革措施,为进一步探索打破分省按计划录取的原有录取框架促进高考公平,奠定了基础。”熊丙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