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赴异地开庭审理合同诈骗案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姚卫华) 515日早上8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的两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像往常一样带上厚厚一摞卷宗匆匆走出办公室,只是这次他们没有走向上海一中院的法庭,而是赶赴150公里外的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被告人马某患有严重脑疾病等导致行动极为不便,现取保候审居住在湖州。若将其提审到上海一中院开庭,长距离的行程将会对他的身体健康不利。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上海一中院决定“上门庭审”,借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对这起合同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58月,马某伙同他人先后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以虚假的理财合同骗取某银行大量钱款。公安机关破获该起合同诈骗案并将马某等人抓获。201510月,马某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之后一直居住在湖州。

  上海一中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马某的身体状况,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其诉讼权利,主动寻找上门赴异地开庭的可能。经与湖州中院多次沟通联系后,得到了该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并最终确定了异地借用法庭事宜。同时,上海一中院在征得医生马某身体状况可以正常接受审理的肯定答复后,遂对马某所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2个多小时车程到达湖州中院后,大家来不及休息,提前来到庭审现场做好庭审准备等。下午130分,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马某受身体状况影响,反应与语言表达能力相对迟缓,合议庭放缓庭审节奏,并反复多次向马某确认公诉机关指控内容是否知悉及马某陈述意见是否完整表达等。整个庭审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