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阵地领航包头检察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通讯员高顺华 姚玉良) 内蒙古包头市检察院创建“贯彻十九大精神、包头检察在路上”主题“10+10+2”党建阵地,集中展示10个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10个内设机构、张章宝工作室和潘志荣检察室的党建成果和检察工作思路、措施,营造相互比较、相互学习、相互追赶、相互超越的氛围,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转作风、抓落实、见实效、促提升,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提档升级、全国一流”。

“互联网+党建”搭建党员学习平台

  创建包头检察业务学习类公众号,搭建“互联网+党建”教育培训平台。定期由各职能部门紧贴工作实际发布培训内容,拓宽各部门人员业务技能,通过个性化、差异化、专业化分类培训,达到学有所用、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用以所成,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素能单一等问题;建立支部微信群、流动党员微信群,定制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笔记本,拓宽学习渠道,深化学习效果,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与党中央在政治上看齐、思想上认同、行动上跟进;推进“书香”机关建设,打造“检察文化园地”,购置学习十九大辅导读本、党建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国学经典、诗词歌赋等书籍供干警阅览学习,在潜移默化中积淀检察文化底蕴;围绕包头市“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包头市检察机关改进“四风”的建议和措施,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力争在全市“作风建设年”中创先争优。

“问题墙+回音壁”

架起服务企业连心桥

  通过10+10+2”党建阵地建设,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包头市“企地融合”“军民融合”等新理念、新任务,将司法服务延伸到企业管理最薄弱环节,帮助企业提高自身“免疫力”。针对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侵犯军工企业知识产权和制造市场壁垒的行为等法律问题,回应企业需求,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关注企业所思所想所盼,制定《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保障经济增长十八条措施》,为推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

“补短板+树形象”

激发干警创业新动力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的“四有”要求,在“落实细小”中查找问题,在“修枝剪叶”中对标整改,在“查漏补缺”中奋力争先。进一步挖掘推广弘扬张章宝、潘志荣“工匠”精神,推进各基层院“一院一品”,市院各部门“一部一优”创建工作。通过党建体系标准化、管理信息化、载体品牌化、服务人性化建设,打造更多的全国一流工作品牌,推动包头检察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