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助力法治冬奥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如果说法学界应该为北京冬奥做贡献,那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不仅责无旁贷,而且首当其冲。”5月10日,曾参加过三次北京申办奥运会的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刘岩告诉记者。
北京冬奥会法律事务,是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之后,我国又一次重要的、大规模的奥林匹克法律实践。几年来,体育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管理下,在北京冬奥组委的指挥、调度下,积极参加法治冬奥工作。体育法学研究会利用会员特别是北京会员参加过上届奥运会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着手动员、支持会员加紧研究奥林匹克法律问题。
早在北京携手张家口申办冬奥会期间,在体育法学研究会的指导、协调下,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同北京冬奥会申办委员会三方订立了《学术团体协助冬奥申委承办法律业务的合同》。签约后,各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积极参加申办冬奥的法律工作。
冬奥申办成功后,体育法学研究会、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同北京冬奥组委三方于2016年底签署了《学术团体协助北京冬奥组委承办法律业务的框架协议》。体育法学学术团体积极履行协议约定,在冬奥组委法律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开展冬奥法律研究,提供咨询和决策参考支持,参与法治协调,起草法律文书,承担了一系列法律实务事项,高质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为修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冬奥组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分别牵头各阶段工作,体育法学研究会一贯积极参加,调查研究,发表论文,参加研讨,提供学术支撑,起草文件和法规条款,为高质量地修改条例作出许多贡献。2017年9月,体育法学研究会同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河北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研讨会,联名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报送了修改建议,受到重视和好评。
“无论是体育法学,还是奥林匹克法律研究,在我国法学界都属于相对偏冷、新兴、有待发展的学科。”刘岩表示,作为在中国法学会领导下的专门研究体育法学的学术团体,体育法学研究会一直把发挥学术专长,研究冬奥会法律问题,参加法治冬奥工作,承担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业务,作为研究会应尽的公益义务,同时,这也是体育法学研究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学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