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会议在大同召开
本报讯(晋研) 4月28日,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山西省大同市召开。山西省法学会会长左世忠对各省参会领导表示欢迎,中国法律年鉴社总编辑诸葛平平代表中国法学会讲话,大同市委副书记刘振国出席会议并致辞,大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鸿波出席会议。会议由山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主持。来自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内蒙古以及山西省法学会和大同市法学会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左世忠会长在讲话中指出,“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自创办以来,始终将解决区域法治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摆在首要位置。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七省(市、区)法学会的共同努力下,已逐步成为环渤海七省(市、区)法学界、法律界的重要工作沟通平台,为推进环渤海地区法治建设、服务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强调,今年山西省法学会作为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的主办方,要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山西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环渤海七省市区法学会的通力合作下,精心做好论坛筹备各项工作,保证论坛的成功举办。
刘振国副书记对参会的法学会代表表示欢迎,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大同市的基本情况和法治建设现状。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实施方案》和《关于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