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院召开“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通讯员曹万成) 日前,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推进会,该院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内勤参加了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巴根那主持会议。
按照巴根那院长的指示和要求,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徐春曙就该院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阐述了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对党建工作有足够的重视,放到非做不可、必须做好的重要位置。二是指出了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如思想上重视不够、政令不够通畅,消极推诿不主动,支部应付的多,真抓实干少的现象。三是强调了下一步必须做好的工作。第一要重点抓党建质量提升年工作,把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第二要确保“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抓在日常,做在经常。第三要认真开展好主题党日和“四型十好”创建工作。第四是强调了各支部根据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补课”。如开展组织生活会、评星定级活动、按计划进行党支部集体学习等。
巴根那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支部书记正确处理好审判业务工作和支部党建工作的关系,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确保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要建立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定时汇报制度,每月由党组成员、纪检组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听取、评议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督查党建工作。三是加强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