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新型社会冲突的法治化路径
——评《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事件治理法治化研究》
学术专著《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事件治理法治化研究》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马雁教授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成果。它通过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事件的诱发因素及应对机制的研究,丰富和发展了纠纷解决和矛盾治理研究的内涵。
该书采用社会意识分析方法,强调主观心理动机和外在行为之间的逻辑关系,自成其理。它认为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和社会利益主体的多样化,社会意识在认同和分化基础上,产生了新类型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应该从地区群体主观意识和行为倾向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理论前提和研究方法科学适当
该书的理论前提和研究方法科学适当。从社会运动研究角度来看,群体事件属于小型的、非正式凝聚团体的短期被动反应。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结构的缺陷,说明底层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该书在研究借鉴西方学者相对成熟的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理论基础上认为,财产利益、社会地位是社会分层的基础维度。社会冲突的主要因素是底层社会群体成员拒绝接受既存关系模式。
该研究成果有一定系统性。首先,它归纳了资源使用和分配中的利益冲突问题,以及利益矛盾高风险事项与突发性群体事件之间的诱发关联及其规律、发生过程及基本类型。其次,它研究了社会矛盾、利益变动与舆情的关系,并量化分析了引起社会冲突的各种变量之间的关系,探索了社会冲突的形式、强度预测机制等。最后,它总结了地区人群社会态度和社会行动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城乡之间悬置化生存状态群体心理动向进行了观察和分析。使其从体系上具有特定的理论价值和社会应用价值,它不仅能够提高对策机制的实效性,也注重了常规调控和前置预防理念的落实。
两大特色
该书特色之一是在微观动员机制方面进行“深描”分析,并具有一定深度。从地方性知识文化分析角度和基层人群社会心理研究角度看问题,是该书明显的特色。基层社会矛盾是地方性的、分散的、多样性的,其事发地的社会特征是乡镇人民政府与群众形成直接面对面的社会结构。我国全面推行市场化体制改革后,基层政府难免会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属地领域的社会分化程度低,无论人们离不离土,熟人社会和类熟人社会的结构和交往方式依然存在,这使得群体事件呈现出利用熟人或亲友网络动员并取得较好效果的状态。即便是聚集在城市的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的熟人意识,依旧在延续甚至更加牢固。手机等自媒体终端技术方式的普及,使信息的联络、传播、扩大更为便捷,应和者及参与者甚至会基于帮忙、面子、互惠等乡土文化因素的考虑,参与并扩大影响的可能性很大。这使得事件规模升级、影响扩大,处置难度增加。
马雁教授的研究也注意到,不同地区民众解决问题的理念和方式不同,他通过对不同地区发生的同一类型的群体性事件比较分析、总结认为,基层以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非理性心理诉求以及客观环境中的诉求渠道及安全阀设置不足有关。市场经济的推行和现代治理理念与制度的推进,使得利益格局按照市场原则重新分化组合,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社会贫富分化、文化观念冲突、二元社会对立等问题。如果忽略基层社会的文化内核与特点,可能会带来治理工作的内卷化和效果反弹。
该书特色之二是提出新媒体环境下,群体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与网络治理存在密切关联。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公众开辟了新的表达空间和沟通渠道,拓展了群众的社会交往范围。与以往相比,新媒体时代下群体传播产生的效果、对社会产生的作用有了很大变化。在此基础上,马雁教授进一步深化了研究的问题意识,即群体传播是否都会走向组织传播?如果不会,那么群体传播就不是常态的,它可能是短时间存在的,更容易被突发事件激发。因为群体传播是横截面式传播,不需要太多链接点,在这个意义上,意见领袖的功能就需要准确鉴定,以此便于实施网络传播的有效治理。网络群体事件集中爆发,说明与传统途径相比,民意的表达方式有新变化,治理方式面临调整,除了研究网络技术、媒体手段与民众沟通外,还需要研究如何科学对待网络民意的意义和问题。该书在此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的新路径
该书明确提出了风险社会时期妥善处理新型社会冲突的要求。它在总结并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经验基础上提出,对非直接利益群体性过激行为引起多个群体的连锁反应,应该挖掘事件背后存在的社会问题和利益结构问题,并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解决基层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法治治理实践路径与方法。
作者认为社会矛盾的存在是社会分工、社会分层、利益分化的结果。但社会矛盾突出表现是具有“安全阀”的作用。积累中的情绪如果获得替代、转换、疏解和引导,反而具有社会安全阀的功能并成为社会力量中重要的平衡机制。冲突是一个社会中重要的平衡机制,可以通过更改双方权力关系的基础来避免不平衡条件的产生。社会矛盾是否有利于内部适应,取决于是在什么样的问题上发生冲突,以及冲突发生的社会结构。因此,区分处理和信息监控很重要。
作者认为,运用、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转换机制,完善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是处理无直接利益群体冲突的关键思路。有效的矛盾排查和引导机制是预防摩擦升级和扩大的重要措施,也可以通过舆情反馈和引导、情绪疏导、协商对话、知情权保障等加强基层公共安全治理应急能力,从而增强社会减压阀机制并阻断一般突发事件演变为群体事件。
(作者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