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数据泄露背后的“江湖”
本次脸书数据泄露事件,揭露了互联网行业的潜规则: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大量搜集用户数据并用以商业化,甚至还会把数据分享给第三方。但对其严格监管,又会极大束缚创新空间,提高行业发展门槛。
上个月,互联网圈最受关注的新闻,无疑就是脸书(Facebook)公司的用户数据泄露事件。
这场堪称世纪大丑闻的事件,像好莱坞大片一样,吸引了全世界关注。近日,随着脸书公司笨拙的解释以及其创始人满脸尴尬地被美国国会连续质询两天的结束,一切似乎渐渐平静了下来。但它仍没有一个实质上的结局。
回溯整个事件,它有诸多问题值得思考。个人信息到底如何成了别人的商品?监管还存在哪些障碍?该事件会不会开启隐私保护的另一扇大门等等。
个人信息成了别人的商品
脸书公司到底干什么惹了众怒?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
当时,英国剑桥大学一名叫Kogan的学者,在脸书平台上开发了一款名为“这是你的数码生活”的应用软件,用于调查受访者的使用习惯。据了解,共有27万人参与了这项调查。
根据脸书当时的隐私条款设置,Kogan不仅获得了这27万受访者的个人资料,还获取到他们好友的资料。随后,Kogan把他所获得的数据全部卖给了一个名为剑桥分析的数据公司。
美国国会的调查显示,Kogan出售数据后不久,脸书公司就意识到了存在的问题。于是,他们在2014年悄悄修改了隐私条款,让类似于Kogan的“生意”无法再进行下去。
但Kogan出售的这部分数据,脸书公司由于忌惮舆论压力,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仅私下通知Kogan和剑桥分析公司删除有关数据。
但怕什么来什么。2015年有人在俄罗斯公开爆料,剑桥分析公司不仅没有删除这些数据,甚至还利用该数据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干预了美国选举,帮助现任总统特朗普当选。
这次爆料,让特朗普始料未及,一时间,整个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然而,美国各机构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按照当时与脸书公司签订的隐私搜集协议,Kogan收集、使用、出售数据的行为并不违法,剑桥分析公司购买数据的行为也无可争议。他们最大的责任在于违反了商业道德,没有按照与脸书公司的约定,删除数据。
这让脸书公司很快成了大家口诛笔伐的对象。它有关个人隐私协议的设置以及现行的商业模式不断遭到公众质疑。在大多数人看来,是用户或消费者给予了脸书使用自己相关数据的权利,但脸书公司却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利用这些数据去牟利。
这让许多人难以接受。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这是一个未经发掘的领域,没有太多的法律约束它。谁走在前面,谁就有可能去制定规则。作为用户,在享用脸书以链接全球之名带来的便利同时,却需要以出卖个人信息的方式获取免费服务,且只有接受的义务,没有选择的权利。
习以为常的行业惯例
事实上,不能接受的不仅仅是公众,还有美国国会。
美国东部时间4月10日至11日,脸书公司创始人马克·艾略特·扎克伯格被要求接受美国国会质询。仅仅短短的两天时间,这个互联网世界的领军人物一连接受了44名美国参议员不间断的尖锐拷问。
其中有些问题,即使人们隔着电视屏幕,也能感受到扎克伯格的尴尬。
“2006年你到国会道歉,为什么你今天还在道歉?”
“我是不是要给你钱,你才能不泄露我的个人信息?”
“你知道你的用户协议烂透了吗?”
一位议员甚至问扎克伯格,“你愿意告诉我你昨天晚上住哪了吗?”
扎克伯格满脸歉疚地笑了大约三秒钟,尴尬地回答:“No。”
这位34岁的美国小伙在接受质询的两天时间里,虽然一改平时的牛仔体恤装扮穿上了十分正式的西服,郑重而严肃地参加了他人生的首次国会听证会,但即便如此,关于垄断、个人隐私,以及用户如何免费使用脸书公司提供的相关产品等关键问题,他依然难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其实,这样的结局并不让人感到意外,类似于脸书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包括我国的多数互联网公司,数据之间的竞争,已经成为彼此运营竞争的核心内容,如果让他们放弃数据几乎是置其于死地。
本次脸书数据泄露事件,最大的意义在于它揭露了互联网行业的潜规则,即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大量搜集用户数据并用以商业化,甚至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用还会把数据分享给第三方,最常见的是之前被媒体报道的类似于“今日头条”精准投放广告事件。事实上,这种现象在互联网行业内早已成了惯例,只是用户了解不多而已。
可以说,脸书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然而,这样一次看似脸书显得略为无辜的事件,已令其市值蒸发了超500亿美元,甚至一度网络传言扎克伯格被逼迫辞职。另外,经过这次事件之后,到底还有多少用户会相信这些互联网巨头,一切不得而知。
其实,我国诸多互联网用户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今年初,支付宝年度账单悄无声息地默许支付宝收集用户信息,甚至包括在第三方保存的信息。近期,携程、滴滴等互联网公司相继被媒体曝光利用其掌握的大数据杀熟,对用户进行差别定价。
2018年3月26日,百度CEO李彦宏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开放,相对来说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
监管之困
到底该如何合理利用大数据?就目前形式来看,主要依靠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但加强监管往往又会陷入治标不治本的陷阱。姑且不谈在数据飞速发展的时代,监管的力度能否跟上行业发展的速度,就算可以制定足够完善的法律能限制泄密行为,但也必然会极大束缚创新空间,提高行业发展的门槛。
就像扎克伯格在听证会上所述:“总的来说,当你增加更多公司需要遵守的规则时,像我们这样的大公司仍然有资源可做,但会伤害到小型初创公司。”监管,这个原本为维护公平的初衷,会很容易变成产生垄断的利刃。
此外,让互联网巨头开展行业自律也大有掩耳盗铃之嫌。虽然各个互联网大佬纷纷站台亮相表示要加强自身监督,但以此为盈利支撑点的商业模式,自我削减的监督无异于与虎谋皮。
对此,国家信息中心研究部主任张新红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称:“对于没有认识清楚的新生事物,我宁可希望立法慢一点,别太着急。一旦定下来了,立法可能会不适应未来发展趋势,因而要看清楚之后再踏踏实实地立法,才能真正起到促进作用、保证产业健康顺利地发展。当然,前期的研究可以多做一些,各方面的意见可以多倾听一些。”
的确,在这个问题上,正如张新红所述可以尝试“先开枪后瞄准”的方法。这可能不仅仅是简单的顺序问题,更多的是一种思维模式,它关系到大家怎么理解经济,怎么重新理解经济和法律的关系。由此看来,大数据产业如何规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