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高院发布2017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张晓敏 吴玉萍) 4月1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7年)及典型案例,并与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据了解,这是天津法院自2010年以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全面介绍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以来举办的第九次新闻发布会,目的是充分展示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了解和监督。
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钱海玲介绍,2017年,天津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机构和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积极倡导创新文化,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之间的良性互动,为天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和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天津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发布了《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17)》,并对2017年发布的关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审理标准、审理指南及日前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会签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作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