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公安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冯雷 □王璐)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常务副厅长曾岚出席并答记者问。
据曾岚介绍,《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每条措施的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和操作规程,确保每项承诺落实落地,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细则》要求继续放宽人才落户,西安市推行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最宽松落户政策。渭南市实行18周岁以上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便可在市区落户。其他市实行租房即可落户。在全省每个社区、居民小区均可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陕落户的无自主产权住房人员提供落户条件。陕西省内户籍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不再开具《迁移证》《准迁证》,业务均在迁入地派出所受理,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细则》明确了每条措施的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和操作规程,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警民互动栏目设有“厅长信箱”“建言献策”“在线咨询”“投诉举报”四个子栏目,全天候受理群众网上留言并根据时限进行答复。110报警服务台会受理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企业单位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还将对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察。对于群众举报投诉,12389举报平台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流转处置,对咨询性的举报投诉会作好解释答复工作;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举报投诉,会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或部门投诉。对于7个工作日内未办结的举报投诉,办理部门自第7个工作日起每日向举报投诉人通报办理情况,直至办结。经核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问题,责任部门会针对存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于需要延长整改时间的问题,责任部门会每日向警务督察部门报备整改进度,直至整改到位。经核查失实的问题,在反馈举报投诉人的同时,会在一定范围内为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