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立法护航绿色发展

    这些年来我国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不断完善有力保障和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此,记者梳理了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对生态环境的重抓严管,尤其是在立法方面的种种作为,包括“土十条”“水十条”“大气十条”等一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展示近几年来我国为了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而进行的努力与尝试。

多年积累

环保立法进入快车道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公开表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有18个项目是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出台,占整个立法规划的18%以上,从执行程度上来看,已经绝大部分完成。

  过去的五年,我国在环保立法制度的设计上,更强调系统性、全面性,注重立法通过与国家发展战略、民生关切相结合,构建国家完善的污染防治体系。

  比如,修改了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与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核安全法和正在审议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除此之外,对于民众比较关心的领域比如清洁空气与饮用水安全等领域的话题,立法机关通过强化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比如,2017年全国对环境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是23.3万件,罚没款115.8亿元,比环保法实施以前的2014年增长了265%

  因此,在此背景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表示,从过去五年环保立法的工作来看,如果说是环保立法的1.0版,那么本届人大的立法工作应进入全新的2.0版,就是从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环保立法体系之上,更进一步地进行更新换代,通过几年的努力,达到完备的环保类法律治理体系。

  据张桂龙透露,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未来将会通过细化各项现有法律的执行措施,使得现有法律真正执行到位,对于敢于违法乱纪,对于环境生态保护漠视、不重视的行为坚决予以最严厉的打击并监督落实到位。

建立最严格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严格的治理模式的确也带来了收益。

  造林736.2万公顷,森林抚育830.2万公顷,这是3月11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7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公布的,去年我国国土绿化的新成绩。

  在这串漂亮的数字背后,离不开一系列法律的保驾护航。

  近几年来,我国通过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相继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环保治理体系。其中,包括如何进行责任追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备受争议的话题也都一一得以重视、落实。

  比如,2015年8月,我国正式通过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律中,针对与大气环境改善的目标,为政府明确划定了追责范围,如果政府管理不到位,相关管理责任人都会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这项举措极大完善了治理大气污染长期以来没有针对性处罚措施的缺点。

  通过这项法律的出台,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成绩。据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3%、18%、18.6%

  其中,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0%,优良天数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2017年我国重拳整治大气污染,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更是下降达到30%以上。

  从以上的细节可以看出,十八大以来通过相关法律的大量修改与出台,我国针对与环保立法的模式已经从重政策转变为抓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手段对生态保护做了很多工作,加强了司法保护。各地方政府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很多部细则,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主要强调相关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

  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现促进绿色发展的治理,首先是需要依法治理,这些年来,我国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不断完善,有力保障和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之前,一直被百姓诟病的“一刀切”式的行政性命令在立法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也在逐渐减少,对此,许多专家学者表示赞同。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就公开表示,一些行政命令式“一刀切”的强制性手段,可能会立竿见影,但不能保障可持续和公平有效的绿色发展。只有做到公开、透明、法治,让企业、社会有预期、守规则,发展才能永保绿色。

绿色审计确保施政积极性

  其实,在如何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方面,不仅仅是立法机关在绞尽脑汁,政府机关也在积极尝试各种新方法。

  通过几年的实践发现,“绿色审计”就是一个比较切实可行的手段。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到2017年10月,全国审计部门共实施审计试点项目827个,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1210人。

  据了解,从今年起,“绿色审计”制度将在全国全面铺开。

  通过这一制度的推行,我们可以看出,长久以来唯GDP论的施政模式或许在将来会得到根本性的纠正。

  从长远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内在联系的,存在一定的共通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同样也应该是政绩。

  记者搜索公开资料发现,以山东省胶州市为例,该市作为绿色审计的试点,去年一年已经有21名党政干部因为在生态审计中没过关而被问责,3名干部因履行土地保护、环境保护等职责不到位被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令人欣喜的是,通过新政的施行,一些地方开始出现了从“害怕审计”转变为“我要审计”的可喜局面:一些领导干部在去某个新岗位任职之前,主动要求审计部门对当地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以摸清当地的生态家底,好为自己将来的离任审计做好准备。

  此外,从实践看,通过绿色审计还有利于扫除障碍,摸清各地当前的环境问题所在,促进相应环保政策的出台,从而提升环保工作的积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除此之外,法律的落实还是要靠宣传。本社记者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在开始着手对党政干部进行大规模的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培训,以提高地方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

  同时,地方领导干部自身也要加强自主学习,主动提升自我的环保认知水平。通过学习,特别是对正反案例的学习,让地方领导干部明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内在的一致性,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

  当然,更重要的是,要切实贯彻和落实上述绿色执政、绿色行政的各项制度。该问责的问责,该奖励的奖励,只有通过这样长期的努力,才能让领导干部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习惯,才能给子孙给后代留下一座真正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