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试用期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实习生尹振勇)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涉试用期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近年来因对试用期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而导致劳动争议案件频发的典型案例,并给出了法官建议。
2017年,西城法院共受理涉试用期劳动争议案件112件,同比增长16%,呈大幅上升趋势。据西城法院调查发现,案例中常出现用人单位随意延长试用期,劳动者干了大半年却无法转正;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保,甚至在试用期将满时找借口把员工辞退等问题。
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西城法院民七庭庭长王辉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出提示: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磨合期,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间考核、衡量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是否与用人单位相匹配。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也可以对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晋升空间等进行全方位的衡量。试用期虽短,但包含的法律问题却不少,劳资双方均应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方能最大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