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商城法院引入生态修复性司法理念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
本报讯(记者叶云 通讯员赵曾行) 万物复苏,河南省商城县鲇鱼山水库大坝西侧山坡上的一大片小树苗随风轻轻摆动,焕发出生机与活力。昔日的“荒山”换上新颜,这得益于商城法院在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中引入的生态修复性司法理念。
今年2月,商城法院联合县司法局、林业局、水库管理局等单位,建成占地约100余亩的环境资源审判“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凡自愿签订“复植补种”协议的被告人,均需于当年或下一年植树季节在林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补种。3月12日植树节,商城法院现场督促涉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的10余名被告人在该基地补种树苗,异地修复受损生态。如今,昔日“荒山”换新颜。
“‘复植补种’司法理念的效果未来可期,待绿树成荫时,该基地将成为一个草木葱茏的花园。”商城法院环资法官充满信心地说。
据统计,2017年以来,商城法院共督促16件盗伐、滥伐林木罪、失火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21名被告人补植各类树苗达4740株,造林78亩,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商城县素有天然氧吧和绿色天然宝库的美称,但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地等严重破坏县域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针对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商城法院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引导被告人原地或异地“复植补种”,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法院根据其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弥补程度,在判处刑罚时酌定从轻处罚。此务实的司法举措,既打击了犯罪,又守护了青山绿水,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