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海事法院当庭调结四宗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本报讯(记者张林音 □莫家盛)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通过精心部署、多措并举,成功调结四宗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该批涉民生纠纷,为维护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秩序提供了良好的海事司法保障。
因受理案件时已临近春节,船员们急需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而被告方又远在外省,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调解未果。经初步审查,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属于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符合适用先予执行制度的法定条件。承办法官在原告提交书面申请后,迅速启动先予执行程序,裁定由船东在节前向船员支付所欠付工资的30%,使船员的合法权益获得及时的法律保障,4名船员得以安心回家过节。
在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后,海商庭承办法官积极与执行局法官保持密切沟通,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在办案法官的努力协调和积极敦促下,船东在春节前履行了先予执行裁定确定的支付义务,为全案调结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节后进行的庭审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厘清了船员与船东之间的争议焦点,耐心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就劳动报酬的最终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4名船员共计获得劳动报酬53万余元,四宗船员劳务纠纷案件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