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大武口检察院开展临界预防工作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高莹) 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件日趋增多,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开展临界预防工作。

  近日,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40岁,女性)专门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两个月时间内到吴忠、银川、石嘴山市多次实施盗窃。在涉案的未成年人中,小明(化名)、小伟(化名)、小智(化名)等6人实施盗窃时均不满16周岁,他们因知晓其盗窃时只要不满16周岁就不负刑事责任而无所顾忌,积极参与盗窃。

  为充分挽救小明等人,促使其真正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犯罪隐患,积极纠正心理和行为问题,承办检察官精心为他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检察官通过播放青春防线法治教育片《盗界“三少”》,以相似案例引导他们纠正错误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播放“远离违法犯罪,筑牢青春防线”为主题的课件,向他们宣讲基本法律常识,促使他们进一步明确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坚决不能做。检察官还结合自身实际和家庭情况,撰写了《训诫词》,告诫他们要慎重交友,远离网吧等娱乐场所,增强法治观念,远离违法犯罪。

  为强化家庭监管责任,检察官专门与家长进行了座谈,分析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建议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及时全面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及交友情况,以免孩子再次“感染”。在法治教育课结束时,检察官还向未成年人和家长发放了《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手册》《家长监护职责手册》,延长法治教育的时空性。

  据悉,今后该院在未检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方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探索建立临界预防工作机制,通过事先预防、提前帮教,有效减少未成年人涉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