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首例“网拍贷”拍卖成交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杨进) 315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在司法拍卖过程中,采取“法院+保险+银行”模式在淘宝网公开拍卖一处房产并成交,拓宽了执行工作中财产处置的方式,提升了财产处置的成功率,为破解“基本解决执行难”跨出了重要一步。

  天津市一中院执行局负责人马晓瀛向记者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最大程度确保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实现。但是目前网络司法拍卖中财产处置成功率不高,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标的物价值较高且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许多有意向的竞买人缺乏资金且融资困难,造成流拍率高,财产处置时间过长,影响了案件执行。

  为破解这一难题,提高司法拍卖成交率和溢价率,天津一中院与保险公司、银行机构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创新性地推出了“法院+保险+银行”模式的网络司法拍卖可贷款业务(简称“网拍贷”)。其主要流程是:竞买人在参与网络拍卖前,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网拍贷”司法拍卖。待拍卖成交后,保险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由银行按照个人贷款流程完成审批并将贷款汇入法院执行案件专属账户;人民法院在收到全部拍卖款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和裁定书;由保险公司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抵押手续后终止担保。

  此次拍卖的房产为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327万元,并且标注了“可贷款”。拍卖共吸引2624次围观,61人设置提醒,5人参与竞价拍卖。经29次公开竞价,最终以411万元成交,溢价率25.69%130日,全部款项已汇入法院账户。

  据悉,天津市一中院已经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等三家银行达成合作协议。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为此专门设计了《司法拍卖交易保障保险》范本,并经保监会报批通过,该保险范本为行业内首个专门针对司法拍卖交易设计的保险,有效解决了资金方的风险管理需求,同时也为全国各级法院及保险公司、银行机构在处理参与司法拍卖贷款业务时提供了可借鉴的创新模式和参考示范,天津部分法院也将先后在执行工作中引入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