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进:司法改革既要解决老问题又要善于处理新问题

  “司法改革已经进行了将近五年的时间,改革的成效如何?改革是不是离目标越来越近?百姓的获得感怎么样?这是我最关注的问题。”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律师李大进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的专访。他称,应对已经进行的司法改革进行总结回顾,对老问题的解决状况进行评估,并且积极应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解决老问题,处理新问题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自此正式启动。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完成司法改革这样宏大的历史性目标,他们努力做了目前能做的全部工作,作为律师,天天与司法机关打交道,我能够非常清晰地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变化,乃至对全社会的影响。”手握“两高”报告,李大进说,“司法改革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改革不仅要作用在今天,作用在当下,更重要的是作用到今后。”

  “中国的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要在未来显现出什么样的状态?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要加以考量和设计。”李大进指出,司法改革已经进行了将近五年的时间,司法机关应当回顾在改革期间所采取的全部措施,回顾改革的全部状况,明确改革成效所处的阶段位置,通过梳理明确改革的状态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改革,无非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老问题解决了没有;第二,改革又遇到了什么新问题;第三,面对新问题有没有应对的措施。”

  李大进认为,让老问题越来越少、让新问题能够及时补缺补漏,才能让司法改革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行,能够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处在变革时代聚焦改革成效

  “时代在改变,司法在改革,我们所有的参与者也都感受到了变化,要聚焦改革成效,必须用发展的视角来看。”

  李大进说,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阶段来说,还只是刚刚起步,在变化的时代中,未来还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行改革。

  他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明确了司法改革最后集中在审判环节上。检察院、法院两家为了配套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制定了一系列规则、规章和措施办法。

  “我们能够看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原来的‘门难进,人难见,事难办’做了清晰的规制和改革,效果非常好。但是在基层,我们依然还会频频遇到这些问题。”李大进认为,改革的制度设计在与地方基层进行对接、落实执行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他认为,司法改革要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必须在司法便民领域加大落实力度。

  “司法机构和司法干警要为便利百姓打官司创造条件,而不是设置障碍。在这方面多动些心思、多花些力气,把沟通放在司法程序性工作之前,这样的理念根植到整个司法活动当中,百姓就会有直接的获得感。”李大进说。

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执行工作中去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任务十分繁重,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整体联动,不畏艰难险阻,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决攻克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执行工作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是全社会的事,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知和共同参与。”李大进介绍,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团、个人,全社会都有可能成为法院判决的执行对象,所以需要全社会都来参与到“执行难”的解决中,尊重法院判决,执行法院判决。

  “可能一些法院过往欠账太多,积累下的不执行、待执行的案件就有很多,每年又有大量新增执行案件,所以造成了恶性循环。”李大进提出,应加强对过往执行案件的梳理,制定相应措施和对策。他还建议加大执行法官的员额比例、完善执行法官干警的薪资待遇保障、加强“老赖”入刑的具体执行、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对“老赖”的高压态势等,通过多种方式形成以法院执行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