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团代表审议监察法草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本报讯(记者汤瑜) 313日下午,浙江代表团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监察法草案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认真回应社会关切,是一部高质量的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表示,制定监察法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必将有力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特别是监察法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省长袁家军表示,制定监察法,是新时代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是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权、依法治吏的重大制度供给,具有划时代意义。监察法铸就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利器,形成了党领导下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新优势,开创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新局面,迈上了法治化推进反腐败工作新征程。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表示,监察法的制定,在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书记兼主任柯建华表示,监察法草案充分展现党中央反腐永远在路上,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全国人民的意志。希望加强对监察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让公权力了解监察法的震慑力。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郑亚莉表示,浙江是党中央确定的三个先行试点之一,建议加大对监察法的宣传力度。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各种利益关系交织,建设清廉浙江任务艰巨,要加大对公职人员、普通群众普及监察法,把宪法和监察法纳入学生普法任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