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军委员: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报讯(记者周頔)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大学副校长郑军在两会期间提出,应在全国范围内、更加宽广的领域、更加复杂的行政执法中进一步探索,建立更多的综合执法部门,实现综合执法的大面积覆盖,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郑军认为,目前综合执法还存在着法律法规的缺位与冲突、对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管不全、综合执法改革执行混乱、执法队伍建设问题突出等问题。

  郑军建议,要体系化和规范化地改革综合执法机关,将原有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再进行整合,设置对应的民族宗教、内务司法、法律事务、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资源与保护、农业与农村问题、外事、华侨事务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并且形成上下级的监督管理机制;要及时进行法律法规的清理和编纂,要做好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清理相互矛盾、与上位法冲突的地方规章,并从宏观角度制定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或者基本法律,以法律形式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进而保障对综合行政执法及其监管有法可依;要实现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综合执法机关的专门化,实现人员的专业化和协调性;要强化对综合执法机关的监督,建立执法评价系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形成高效信息公开共享体系,通过互联网实现教育大众、加强群众社会监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