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书写作与业务技能研讨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日前,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和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办的律师文书写作与律师业务技能研讨会暨《苦寒磨砺筑方圆》新书发布会在京召开。

  研讨会上,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新书作者朱树英发表了《耐看中听,提高律师代理词的说服力》主题演讲,就律师为何必须写代理词、一份优秀的代理词中每个部分的写作思路以及目前律师在代理词写作说服力上存在的问题及其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地讲述了代理词的写作技巧。

  朱树英强调,律师讲写要达到“耐看、中听”的程度,不但在法庭上要讲好、表述好,让法官听清楚、听明白律师是什么观点和理由,还要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提供逻辑严密、具有说服力的书面代理意见供法官审视即“看”,并能够让法官觉得律师讲得有理。“代理词成功与否的标志,在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表示,演讲与写作,乃律师之基本功。而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无此基础,上台阶、上档次、上层楼,无异于纸上谈兵、空中楼阁。也正是演讲与写作的基本功底,使得律师群体中有普通与优秀之别、优秀与杰出之分、杰出与卓越之异,也使得律师工作成为一个始终努力、永续学习、终生奋斗的专业职业。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在会上谈到,“能说”和“会写”是律师必备的基本功,演讲与写作是相辅相成的。他总结成功的演讲与写作是“水到渠成、恰到好处和点到为止。付出努力即会水到渠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实用性的有机结合即会恰到好处,演讲者能够掌控时间、有时间概念即可点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