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静瑜代表:应尽快为“脑死亡”立法
本报讯(记者汤瑜)日前,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无锡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今年全国两会他将再次提出尽快为“脑死亡”立法的建议。
去年全国两会上,陈静瑜就提出了尽快为“脑死亡”立法的建议,今年他继续为此呼吁。
“我认为这不单是为了器官移植,也是对死者的尊重。脑死亡已被科学证实是不可逆转的死亡,病人脑死亡以后,就没有了自主呼吸,抢救脑死亡者对患者起死回生没有任何意义,这个过程反而会耗费很多医疗资源,也增加了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3月1日晚,陈静瑜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外很多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已先后为“脑死亡”立法,我国也应尽快从法律上给予“脑死亡”认可,因为科学地界定一个人的死亡时间,在医学与司法实践中均具有重大意义。
一项调查显示,ICU病人的费用是普通病房病人的4倍,在ICU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费用是抢救成活病人的两倍。“这和我们要达成的卫生改革目标是不相称的。”他说
陈静瑜是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期间提出了50多件建议。作为一名医疗卫生界的代表,陈静瑜最欣慰的就是他呼吁的建立器官移植绿色通道得到回应。通过一年持续不断的呼吁,2016年5月,国家卫计委、交通运输部、民航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给器官转运打开了新天地,明确紧急情况下可以“特事特办”,还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