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核心智库平台优势明显 法学研究硕果累累

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成功运行三年

 

  20151月创办以来,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已经成功运行三年,通过三年的苦心经营,立法咨询会平台的优势越来越突出,已经形成明显的品牌效应,服务于国家立法工作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截至2017年底,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累计举办了117场,有超过2300多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合计达到370多万字。

  据统计,2017年中国法学会共组织召开了33场立法专家咨询会,就《民法总则》等22部法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10部行政法规和1部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研讨。同时,对《法官法》《检察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说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了书面征求意见。

立法专家咨询会咨政建言

效果更突出

  据记者了解,2017年立法专家咨询会工作有新特点,就是主动找上门来提出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的场次明显增多。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财政部提出对《预算法》实施后基建投资预算管理问题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全国政协社法委提出对《水污染防治法》、政协章程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

  这表明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赢得了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获得了法学法律界的普遍支持。

  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成就主要有几点原因。首先,中国法学会一直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的成果转化工作。

  每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后,中国法学会都及时把专家学者的意见汇总起来,并经过认真梳理和提炼,形成一份高质量的“专家咨询报告”,尽可能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及时报送给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

  “专家咨询报告”会附上所有参会专家学者的名单,但又不具体标明某一个观点是哪位专家学者提出的。

  通过这种归纳整理的方式形成的咨询报告,既能宣传与会专家学者,又能兼顾对与会专家学者的保护。

  专家学者提出真问题、研讨真问题,再尖锐的批评意见都是值得肯定的。

  平均下来,每期“专家咨询报告”大概3万字左右。每期“专家咨询报告”,都要送给国家立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同志,送给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法室,还要批报给中央领导同志或者中央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其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制定良法,是人民对立法者的基本要求。国家立法机关只有坚持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认真倾听包括专家学者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才能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的立法专家咨询会,会前都要邀请国家立法机关派员参加。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法室,国务院法制办有关法制司,多次安排负责法律草案立法工作的同志参加,并向专家学者介绍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回应专家学者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多个场合对中国法学会举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专家咨询报告”的许多意见建议被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所吸纳,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的高度重视。在前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中,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等单位共107次指派负责同志参加了与其工作相关的立法专家咨询会。有的法律草案,送审稿或征求意见稿就是某个或几个部委负责起草的,同时,这些部委或者长期承担着法律涉及的主要行政职能,或者是日后法律实施的主要行政部门。由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务院部委介绍法律中的政策选择,可以让专家学者更了解立法的背景、价值选择以及现实考量。

优秀成果奖评选更科学、更权威

  2017年中国法学会组织了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等57部(篇)专著(论文)获奖。

  2017330日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初评推荐工作于615日完成。3月至6月,省级地方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按照《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字[2017]25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的要求,开展了初评推荐工作。各初评推荐单位共收到申报成果590余部(篇)。

  中国法学会对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终评工作进行了制度创新,奖项评选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设置了覆盖面极为广泛的初评环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所属55家研究会(全国性法学社团)作为初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初评工作。每家初评推荐单位都平等地有3个推荐名额,这就保证了参评研究成果来源具有相当的广泛性。

  二、中国法学会的终评阶段设置了通讯评选和集中评选两个环节,通讯环节只评分并不淘汰参评成果。通讯评选已于20178月举行,49位专家学者担任通讯评委,各学科组评分后向各位评委公开,并请各学科组召集人签字确认。通讯评选占总成绩的30%),集中评选占总成绩的70%。两个评选环节相互制约,共同决定参评成果的最后成绩。

  三、评委的来源十分广泛,具有很强的地域代表性和学科代表性。通讯评选的49位评委,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终评集中评选的43位评委,来自几十个单位,既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实务部门。从学科代表性来看,整个终评环节,评委涵盖了参评成果所有的学科。

  四、坚持同行评议与民主集中制相统一。在通讯评审环节和各学科组评审阶段,严格按照同行评议来设计,各个学科组都是由本研究领域顶尖的专家学者来评选。同时,最后还要进行评选委员会民主投票,优秀的研究成果除了获得本学科组的认同和推荐,还需得到全体评委的肯定,才能进入获奖建议名单。

  五、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中央为中国法学会确定的三大评选奖励项目之一,是全国性法学研究成果评比的最高奖项,也是法学法律界所认可的中国法学会优秀品牌之一。公平公正是评选的核心生命力,评选公平公正了,这个品牌才会过得硬、叫得响,才会继续保持它的影响力和在学界的地位。历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都是当场公开评选结果,毫无保留地充分公开,这是奖项评选社会公信力的基础。评选结束时,当场向各位评委和社会公开评选结果,目的就是要使评选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包括全体评委在内的社会监督。

  六、获奖成果大家云集,分布广泛。获奖者中有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广州大学李步云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57项获奖成果作者分布在39家单位,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等西部法学研究欠发达地区实现了零的突破。

法治研究基地建设智库作用更明显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在服务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出更大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201515日,《“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经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实施。2015年底,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评议和摸底投票,再经过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批准,认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治评估研究中心6家科研机构为首批“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20176月,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需要,中国法学会认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中心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现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已达7家。各法治研究基地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南海海洋权益维护等重大领域形成了一批有较大实践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

后期资助研究成果更丰富

  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稳步推进。2017年中国法学会完成了15部专著400万字的出版工作,又立项16项。2015年立项、2016年出版的后期资助项目,多部专著获得了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后期资助项目专著出版后在学界的反响越来越大。

  201510月,中国法学会决定设立后期资助项目,作为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新类型。该项目旨在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为专家学者开展法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提供支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凡是被确定为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均纳入“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文丛”出版。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担任编委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担任编委会主任。编委会委员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这是中国法学会建立多元化、全覆盖课题成果转化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