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作品也可以幽默而风趣
评《法条语法及其语言环境——病句走大运现象评说》
本书是一本法律语言学作品。它由刘大生老师近30年来所创作的若干文章结集而成。其旨在推动法律语言、法学语言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亦隐约指示出一条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可能路径。刘老师的作品向来以创新见长,本书也不例外。
该书收集的作品虽多为旧作,多系刘大生老师数年前曾在期刊或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但是今日读来,诸多依然十分新颖,无丝毫陈旧过时之感。尤其对于那些从来没有读过这些文章的青年法律人来说,笔者认为,它应该更新鲜,更能起到启发导学的价值。
在中国法学界,刘大生的文章已是一种独特风格的存在。法律人,尤其是年轻一代法律人,的确需要读读刘大生的作品。正如谈到法学,大家无法绕开邓正来、於兴中、梁治平、舒国滢、许章润等先生一样,他和他们已成为中国法学传统的一部分。笔者认为,只有在此意义上阅读刘大生的作品,大家才会有更大收获。
法学家的规范气质
本书内容分为上中下三篇:法条语法评说、法条语法的学术环境、法条语法的文学环境。部分文章似乎与法学关系不大,但其中的规范思想,明显是作者法律人思维的自然流露和近40年长期法学作业习惯之思想流露。刘大生老师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是善于适用法律人思想去探讨语言问题、文学手法问题,从而活用广博的文化知识、文学技法去论述、阐释法学规范问题。
30年前,诗人海子在油印的作品《小站》的后记中特别感谢了陈四海等四人,其中就有刘大生。而刘大生那篇流传甚广的文章《病句走大运——从海子的自杀说起》即是批评海子诗歌的。笔者认为,刘大生在这篇文章中实际上只是论证了(或许准确地说,应是强调)一点:诗歌等文学作品也要有自身的逻辑规范,如同法律语言,如同学术语言。
该书中收录的刘大生老师的其他文章,也类似地说明或强调了以上主题。让法律法条合乎文字本身的逻辑,让学术作品、文学作品合乎文字、文学本身的逻辑,而不是“病句走大运”——这最能体现刘大生的法学家的规范气质。
幽默风趣,以小见大
语言简洁幽默,且不失庄重的法语法言。这是本书的显著特点。整体读来,该书语言新鲜活泼,酣畅淋漓,毫无让人恹恹欲睡的枯燥学究气。表面看来,它论述的多是些琐碎的语言小问题,但却常常以小见大,发人深思。比如,书中谈及的机关、机构之区别;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之区别;中外宪法上的语法、文字错误;美国宪法中总统、国务卿、州的译法;人的概念等等。
这些看似小问题,但均涉及基础问题,其实际上是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众所周知,雄伟的大厦无法建立在流沙上,空中楼阁不能住人。简言之,该书中一系列学术文章显示了刘大生老师庄重简洁、以小见大的写作风格和举轻实重、能近取譬的治学方法。
笔者更欣赏且认为极难仿效的是刘大生的小品文创作。比如:《“姑苏等地”诞生记》,让不同时代的真实人物或经典文学作品中的虚拟角色济济一堂,评头论足,好不热闹,引人发噱。它既能精准捉置各色人等的典型特征,又能自发机杼地赋予妙意,异常有趣,堪称妙笔生花。《僧推月下门错在哪里》模拟韩愈教授贾岛的录音文字也非常精彩。
需要特别告诉读者的是,刘大生老师的修辞手法常常令人叫绝,让人逸兴横飞。比如:在《“姑苏等地”诞生记》中,作者故意将官衔名称错综交叉、有意张冠李戴错乱叠加身份;在评论朱自清《春》的文章中,作者以“警察寒风同志”“协警严霜师傅”称之;在《<皇帝的新衣>后传》中,作者先称“宙斯帝国”,次又称之“疑哥·歪楞痴”“帝国日报”“帝国学报”“无所畏惧编辑部”等等,其圆转如意的修辞运用,发人深思,引人入胜。
疑哥·歪楞痴是否有可能成为一个经典形象,如同阿Q、黛玉、大荒山、遣香洞、木居士、灰居士、乌有之乡、和神国、混沌、知和、无足、愚公、智叟、河伯、巫山神女,而流传后世?不得而知,但笔者认为,刘大生在命名艺术上,延续了由庄子、司马相如、曹雪芹、鲁迅等作家名流形成的文化传统。因此,该书在一定意义上,已由文字、法律的规范境界走向了文学、艺术的神妙之境。
从这一系列文章不难看出,刘大生老师传统国学文化功底至深。据笔者了解,更难能可贵的是,刘大生能运用我国传统文化批评乃至构建现代法律的层次体系,推动法律语言、法律学术健康地发展。本书对《三国演义》中曹操杀吕伯奢一家的分析,对李白《望庐山瀑布》“远近”、刘禹锡《陋室铭》“丝竹”之考释,对岳飞词作《满江红》中蕴含之政治意义的剖析以及对政治伦理文明的强调,对《红楼梦》中敲门礼仪的发明,对《镜花缘》中饮茶礼貌之追究,对《汉书》中“自如”运用之追溯考察等等,无不显示了其通过传统文化对现代法治文明的形塑性,无不体现了刘大生老师的匠心独运。
笔者认为,与其说刘大生先生的作品是文字考据,还不如说它是法律学术;与其说它是法律学术,还不如说它是文化艺术。也许文字、法律、文化艺术三者在刘大生先生身上早已融会贯通、难解难分。这大概也就是刘大生作品的独特风格之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