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政府法治化变轨提速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义不仅限于其内容本身,更是从服务、政策、制度、环境多方面优化政府供给的一次自我革命,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政府自身改革,倒逼政府法治化的变轨提速,带来百姓、企业、政府的共赢局面。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用最通俗的群众语言讲出群众当前最急迫需要解决的行政法律制度问题,体现了权利优先、时效优先和平等优质服务优先。浙江“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实践,倒逼政府法治化的变轨提速,让“法治浙江”“县域法治”进入了一个全新模式和时代。
浙江台州市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主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载体,注重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良性互动,深化“县域法治”建设,并结合“县域法治”的具体实践和司法、执法情况,以点带面,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2018年“法治浙江”和“县域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中国自古就崇尚“郡县治,天下安”,任何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发生冲突或不协调关系,都会成为一个地方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法治浙江实践与台州“县域法治”模式探索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全国具有标杆意义。特别是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将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良性协调互动作为“县域法治”的基本模式,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符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很值得在法治层面不断实践和在理论层面的深入探索。
如何加强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是今后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在新时代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台州市三门县结合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实践,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协调互动的“县域法治”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被中国法学会列为部级课题立项并顺利结题。浙江省又推出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服务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形成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义不仅限于其内容本身,更是从服务、政策、制度、环境多方面优化政府供给的一次自我革命,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政府自身改革,倒逼政府法治化的变轨提速,带来百姓、企业、政府的共赢局面。
台州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实际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针对问题,台州市委、市政府重视以下具体措施的落实:
一是认识再提高。搞清为什么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没有政府的法治化,便没有国家的法治化。当前,浙江推行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政府法治化的一次变轨提速转型的窗口期,也是为全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树立了一个标杆。政府法治处于国家法治的基础性地位,它担负着面广量大的法治社会建设的重任。法治社会建设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处于基础性位置。因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要任务是解决如何加快政府法治建设这一瓶颈问题。
二是机制再优化。让“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政府法治化的变轨提速。政府行政权力来源于立法的赋予,行政职权法定乃是法治的基本原则。政府机关必须在这一原则之下行政,才符合宪法和法治精神。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实现权力运行的法治化和依法保障公民权利是构建社会主义国家的三大基石。这三大基石无不与政府法治密切相关。“最多跑一次”从法律层面上应该界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机构办理行政事项,除法定程序规定和行使权利的情形之外,依法一次上门即可办结。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仅不能离开立法,而且必须实现地方立法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频共振。表现在谋划“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各项具体决策时,要考虑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保证各项具体改革措施的合法性;表现在进行地方立法时,要考虑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之间的适应性,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法律依据或可供试验、试点的空间;表现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进过程时,必须与地方立法的制定、修改或废除同步进行,即使暂时不能同步的也要做到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规定。
“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政府法治化的变轨提速,着重解决有效管理公共资源、改善公共服务、增强政府公信力等三方面问题。
三是措施更有力。为提供台州样板,作出台州贡献要抓好六项工作:1.着力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应用,完善网上网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2.着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标准化全覆盖;3.着力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4.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面,在去年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基础上,力争今年办事事项实现全覆盖。集中力量加大重点难点工作克难攻坚;5.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6.着力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主体责任落实。
从权力清单改革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可以看到地方政府法治化水平的全面提速。“最多跑一次”看似小举措,实则是“四两拨千斤”的大举动,因为“最多跑一次”涉及众多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职能重新划分,事关行政部门“减权、放权”,体现了“掌权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更是检验政府法治化水平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