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警部门采取措施还路于民

  

  本报讯(记者田永刚 □芦嘉兴) 128日,记者从大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针对大连市现存步行环境系统不成网络化,大量步行道路被车辆占用停放的问题,大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近期对市区路内占道停车泊位逐步进行清理、调整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平衡市民停车与尊重保障行人通行权之间的矛盾,力求还路于民。

  大连交警部门介绍,为让市民方便步行出行,将对以下路段停车位进行清除。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法定禁止停车道路的占道停车泊位。双向通行道路宽度低于8米和单向通行道路宽度低于6米的车行道停车泊位。人行步道路面宽度不足8米,人行步道路面宽度虽然超过8米,但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行人通行宽度达不到3米或距离盲道不足0.4米的人行步道停车泊位。

  同时,为缓解大连市民的停车需求,大连市交警部门将参照国家停车管理相关专业规范,在符合标准的道路设置停车泊位供市民使用,并视情况设置一定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针对缺少配套停车设施的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交警部门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路边停车区,供这部分居民在夜间使用。

  据了解,大连市交警部门计划2018年对民意集中、问题严重、易于见效的相关10条道路,采取设置阻车隔离柱的方式,集中清理占用人行步道的停车泊位,力求做到还路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