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力推进监所延伸监管
94名监狱戒毒警察赴基层开展社矫工作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通讯员刘洪群) “我要利用好警察身份的影响力和专业素养的优势,积极协助解决社区矫正执法中调查取证、收监执行等突出问题,增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1月12日下午,在广东省司法厅召开的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来自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警察林镇文作为首批抽调支援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代表发言。据悉,广东省司法厅此次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共抽调了94名监狱戒毒警察,涉及全省38个监狱戒毒单位,其中省属监狱22个、省属强戒所6个、市属监狱强戒所10个,分别派到21个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开展基层社区矫正工作。
“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工作都是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最终目标。”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说,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可以将监狱、戒毒单位成熟的教育矫治理论、方法、手段运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抽调的监狱戒毒警察也能充分吸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社会性管理方法和手段;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部门可以通过协调配合,共同处理省内刑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矫正机构衔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所工作的社会化水平。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执法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执法性很强的社会管理工作。监狱戒毒警察走出高墙,迈入社区,通过直接参与解决社区矫正实际问题,可以更快、更多、更牢地学习到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提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助力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共同发展。
据了解,广东省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艰辛历程,目前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执法体系和矫正体系基本建立。近10年来,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1万人,解除矫正12.6万人,目前在矫3.4万余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年度再犯罪率2017年保持在0.1%的较低水平。
广州市司法局副巡视员鲁义华介绍,广州市作为全省第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于2006年开始实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逐步凸显。基层普遍反映,因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不具有警察身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缺乏震慑力,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不配合不服管,甚至出现辱骂刁难工作人员的极端情况,开展工作困难重重。为破解难题,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广州市司法局决定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从市属监狱、强戒所派出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2015年还制定了《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属监狱和强戒所与区司法局结对派驻司法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方案(试行)》,以此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
去年,广东省司法厅在广州、佛山、惠州、汕头、湛江、深圳6市开展了试点,共有73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加上此次的94名监狱戒毒警察,累计投入警力167人。
广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杨运根表示,这次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到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延伸监管,可以发挥他们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身份震慑等优势,帮助指导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增强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