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首次从入额法官中评选审判业务专家和骨干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高远) 1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务骨干颁证仪式。刘言浩等8位法官获颁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称号;马剑锋等230人获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称号。

  据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伟清介绍,20178月,上海高院专门制定了《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评(复)审及管理办法》。9月,上海高院组织全市各法院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直至12月,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公示等程序,上海高院党组最终研究确定了8名审判业务专家、230名审判业务骨干。此次评选过程十分严谨,上海高院专门设立了院内外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委员会及其下属办公室。

  对于审判业务专家,上海高院要求参选人自任命法官后实际从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满12年,或者在法院系统外从事法律工作满5年以上,且任命法官后实际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满8年。同时,参选人必须精通审判业务,在上海法院审判领域或法学工作领域有较高的职业声望,承办过在全国或本市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有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审判业务专家的推荐工作由全市各法院会同审判业务部门组织,由个人申报及法院推荐组成,评审委办公室根据参选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最后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上海高院党组研究审定最终人选,并在上海法院网公示。

  对于审判业务骨干,上海高院要求参选人任命法官后实际从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满10年,审判执行业务能力突出,在本院有较高公认度,而且承办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有一定的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能力,在法学类刊物上独立发表过专业文章。全市各法院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由所在法院党组确定人选,上海高院党组研究审定最终人选,并在上海法院网公示。

  此次上海高院组织的评选,是上海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法官员额制以来,首次从入额法官中评选出审判业务专家、骨干。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表示,评选旨在建立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过硬、司法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进一步提升法官素质、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公正司法。此次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务骨干的评选,标志着上海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今后,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务骨干的作用,让他们当好审判工作及人才队伍的带头人。同时,要以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务骨干评选为契机,把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作为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为上海法院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