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过军人一方同意,就无法离婚吗?

  李兵(化名)与于圆圆(化名)是青梅竹马,在读大学期间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感情一直很稳定。大学毕业后,李兵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参军一年后,李兵和于圆圆喜结连理,婚后虽然聚少离多,但二人的感情只增不减。
  结婚数年后,幸福的小家突遭变故。原来,常年备孕未果的于圆圆,去医院检查后得知,其患有不孕症。确诊后,于圆圆怕耽误李兵,便提出离婚要求,却遭到李兵拒绝。
  于圆圆心意已决,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周围的朋友告诉她,只要李兵不同意,就无法离婚。
  请问:军婚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同意吗?
  
  律师点评: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由于现役军人常年在部队服役,需要法律对其婚姻加以保护,这样才能让他们的家庭稳定、和谐。因此,即便军婚家庭因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未经军人一方同意,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嫁军人,离婚难”的原因。
  但是,对于军人有重大过错的特殊情况,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其中,重大过错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军人有其他的重大过错。所以,非军人一方想离婚,除了协议离婚以外,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让法院判决离婚,就要具备并且拿出充分证据,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