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3

问:

  我在面馆吃面时,发现面里有一根头发,随即叫来了服务员。服务员竟然说:“有根头发很正常嘛,我给你换一碗?”一种不管不顾的态度,于是,我被晾在店里,没人搭理。我随即拨打了12315、12331投诉,12315介入调解,原本我想着如果对方退一赔三也就算了,但店家一口咬死只肯退一赔一。请问:我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

  当面馆不予赔偿或不满意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时,还可以采取诉讼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面馆按照食品安全法退一赔一千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