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2

问:

  编辑同志:
  2019年年初,我与李强(男朋友)网络直播卖货。我用居民身份证注册了快手账号,并进行了实名认证,不过,相关信息登记的是李强所经营商店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快手号在使用期间,引来了大量粉丝的关注。2020年年初,我与李强分手,更改了快手账号密码,但是李强要要回该平台账号。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情侣分手后平台账户归谁?


答:

  归您所有。根据快手《用户服务协议》的规定,快手用户需完成实名认证,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快手《用户服务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用户可获得快手平台账户,个人有效身份信息须与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由于快手账号系您利用自己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后注册所得,故您对该账号拥有使用权。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涌现出了快手、抖音等多种网络平台,为商品流通及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效益。这些网络产品已不是单纯的娱乐软件,具有商业价值属性,具有准物权性质,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网络直播平台需遵守《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直播活动的规定。根据要求,平台要进行备案及许可、对主播进行实名制认证、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履行内容日志信息留存要求、注重隐私保护、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及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入住直播平台的商家,应当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在直播活动中做出的承诺,依法提供退换货保障等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