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3

问:

  近日,我关注了一名年仅3岁的吃播“小网红”。在一个视频中,大人不断给小佩琪添食物,小佩琪用稚嫩的声音反复央求:“别弄了、别弄了。”而她父母一边嘴上答应,一边把她刚吃空的盘子加满。请问:佩琪的父母让孩子做吃播,且不顾孩子健康的行为算虐待吗?


答:

  算。法律上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主要特征包括: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权益以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犯罪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而且又是同一家庭的成员;主观方面是故意等。
  如果家长以病态的喂养方式,放任孩子进食不健康的垃圾食品,导致孩子健康受损,应视为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未尽到监护责任,建议所在辖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及派出所,可介入对孩子家属予以教育等。父母强迫孩子进食以博取网络关注谋取利益,如情节严重,家长或涉嫌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
  孩子本应是父母的宝贝,作为家长,我们更应该帮助孩子健康成长!